公司代码:688157 公司简称:松井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聚焦主业大力开拓市场,乘用车领域业务量增加,但受产品、客户结构变化的影响,综合毛利率下降,与此同时随着长期资产转固,长期资产折旧摊销及运营成本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5.69%,主要系本期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金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下降70.27%、70.27%、70.97%,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2.3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53.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8%。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实现营业收入19,441.63万元,环比增长26.97%。从业务结构来看,乘用车领域业务表现强劲,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782.84万元,同比增长109.60%,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上年同期提升13.71个百分点,达28.15%,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实现营业收入5,986.08万元,同比增长136.01%,环比增长57.66%;高端消费电子领域业务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355.77万元,其中手机及配件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7%。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95万元,同比下降69.84%。利润变动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产品、客户结构变化导致毛利率阶段性承压,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主要在建项目转固后,长期资产折旧摊销、运营维护等费用增加。随着规模效应的逐步释放和运营效率优化,公司将持续推动盈利能力修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3,425.20万元,资产负债率23.09%,整体财务状况保持稳健。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市场开拓强力推进,乘用车和油墨业务表现亮眼
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密切关注下游市场发展动态,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挖掘市场潜力与增量空间。报告期内,公司与终端客户的合作持续深入,在性能、触感双重严苛标准下,成功攻克多项行业技术难题,为其新产品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基于终端认可度和技术实力提升,公司与北美消费电子大客户合作产品品类及范围逐步扩大,在手机及配件领域,成功获得多个新项目量产开发权,为未来订单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公司成功推动拓印技术在国内H大客户、荣耀、小米等终端客户的多品类产品中实现规模化应用,该技术经过多次迭代升级,行业领先优势凸显并在各品牌终端持续渗透。新技术准分子工艺已配合下游客户完成打样并实现多个项目的量产落地。此外,公司积极强化在可穿戴设备领域的技术积淀和产品优势,紧抓智能眼镜市场机遇,参与小米、Meta等终端智能眼镜开发。
在乘用车领域,公司通过产品体系优化与市场开拓双向发力,推动乘用车涂层业务实现高速增长。报告期内,在乘用车零部件涂层领域,公司在巩固内饰领域优势的同时,外饰件业务加速拓展,与多家头部主机厂、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建立多维度深入合作关系,合作模式从单点供应升级为深度协同,参与多款主流车型的同步研发与配套供应,配套车型放量带动订单增长。2025年上半年,公司乘用车领域业务同比增速突破100%,实现同比增长109.60%。同时,在车身漆及售后修补漆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体系已按计划陆续结项推出,正加速推进与定点客户的商务落地。随着在手订单及定点项目的逐步量产,公司乘用车业务有望实现规模与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
此外,公司油墨业务开始发力,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7.15%。新国标《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对动力电池的绝缘、隔热、阻燃等安全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凭借优异的安全性能,公司自主研发的UV绝缘油墨成为传统工艺的升级替代方案,正逐步获得新能源车企及电池厂商的关注与认可。与此同时,公司多元化布局的产品矩阵成效初显,一体黑油墨、烧结油墨、PCB字符油墨等多款油墨创新产品已在终端实现批量导入并稳定量产,覆盖高端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电子电路等多个领域。
2、新兴领域先发布局,商业化落地与市场拓展同步深化
在新能源技术革新浪潮中,全固态电池以其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等核心优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然而,其制造过程仍面临严峻挑战,其中绝缘胶框的精密制造,直接影响全固态电池性能与安全可靠性。公司依托深厚的UV数字喷印技术积淀与涂层材料领域的持续创新能力,成功开发出全固态电池绝缘胶框打印设备与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了工艺革新与显著效率提升。目前,该设备及配套UV绝缘胶材料已进入下游领先厂商联合验证阶段,各方正协同开展深度适配优化,加速迈向商业化突破。
在航空航天领域,部分涂层项目已成功取得终端客户RFI确认,正式进入需求落地阶段;自主研发的低空飞行器专用涂料系列产品,获得终端试航机喷涂资格,标志着该产品商业化应用即将迈出关键一步。
印制电路板(PCB)作为现代电子设备中元器件安装和电气连接的核心载体,是电子工业不可或缺的基础组件。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数字喷印技术的突破性进展,PCB制造工艺正经历着革命性的变革。数字喷印技术通过直接在基板上精确喷印导电线路、阻焊油墨和字符油墨,显著优化了传统PCB制造流程。随着喷印技术的持续创新和工艺成熟,公司积极拓展的PCB油墨产品矩阵有望在PCB工业中获得应用。
3、研发投入效益渐显,技术护城河持续拓宽
以创新驱动发展,公司持续强化研发核心竞争力。2025年上半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5,091.93万元,同比增长6.73%,但研发费用率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4.65%。在规模效应逐步显现的同时,技术创新成果丰硕。
在技术创新方面,同步推进现有技术升级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如开发更加环保的准分子丝印技术,满足下游行业基于基材、工艺创新带来的市场新需求;积极推动UV/PU双固化面漆、耐水解PU手感涂料等创新产品在汽车内饰领域的应用,逐步替代现有工艺及产品,有效满足汽车环保性、轻量化需求。战略项目取得系列进展。在乘用车领域,车身漆、售后修补漆及涉及的核心树脂配方与色浆体系研发项目按计划陆续结项,逐步推进市场化应用;高性能UV绝缘油墨已实现终端客户批量供货,并通过持续的迭代升级筑高技术壁垒。同时,公司积极拓展PCB油墨产品矩阵,持续完善电子材料领域的产品布局。
在研发体系建设方面,人才引进与能力提升双管齐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291人,占总人数的33.33%,同比增长21.76%。为全面支撑战略业务发展,公司重点引进了汽车外饰、树脂、色浆、航空航天等涂层领域的专业人才,以进一步增强在关键领域的专业深度和技术攻关能力。同时,公司不断加强研发人员的内外部技术培训和交流探讨,促进知识融合与技能升级,并利用数字化手段如APQP等加强研发过程性管理,系统性提升团队技术能力、协作效率和创新产出,形成可持续的行业竞争优势。
在知识产权布局方面持续深化创新成果,报告期内新增12项国家授权专利(含6项国家发明专利和6项实用新型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构建起覆盖全球的立体化知识产权体系,累计拥有PCT国际专利3项、国内发明专利129项、实用新型专利73项及软件著作权1项,全面覆盖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环节,形成显著的技术领先优势,为业务拓展提供坚实保障。
4、管理提质ESG深耕,经营效能稳步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阿米巴经营理念,积极推进组织架构优化与跨部门协同机制建设,通过整合研发资源、按核心业务划分设立事业单元,构建以客户与项目为导向的高效矩阵式组织,并打造研产供销及交付服务一体化协同的全链条快速响应体系,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与管理协同水平。在剔除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影响后,公司管理费用率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同时,公司全面推进集团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了贯通总部与子公司的标准化质量管控流程。通过统一质量标准、共享检测资源及推行协同改进机制,实现全产品线质量水平的有效提升。其中,公司质量检测中心通过管理体系标准化升级和技术检测能力强化,成功获得比亚迪颁发的《乘用车供应商实验室资质认可证书》。该权威认证为深化与头部车企的战略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并凸显公司在质量保障领域的卓越能力。
在实现经营效率与质量水平双提升的基础上,公司持续深化ESG管理体系建设,将环境、社会及治理理念全面融入运营实践。报告期内,公司的华证ESG评级实现跨越式提升,由B级跃升至AA级;万得ESG评级亦显著提升,由BBB级升至A级。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获得市场高度认可,为拓展战略合作、提升品牌价值提供了有力支撑。
2.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5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8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9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上述“营业收入”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依据,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408号),公司2024年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因此,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4.0235万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030万股,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7265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4165万股。
三、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与《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B210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8月2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松井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凌云剑、王卫国、缪培凯、FU RAOSHENG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4165万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B210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8月2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松井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152,000.00元。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51,760,236.35元,余额人民币634,391,763.65元已于2020年6月2日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开设的账号63203807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交易所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7,125,685.2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026,314.76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07,116,710.56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8,000,0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1,724,400.00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9,151,114.54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存放、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6月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2023年9月21日,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并由其履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科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2025年5月20日,因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6月3日公司连同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宁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注: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更名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科创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76,841,110.56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65,385.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041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916,706.66元和支付发行费用3,748,679.18元的自筹资金已于2020年8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购买保本理财协议和办理通知存款业务协议的相关文件,购买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办理其流动性好、收益性高的七天通知存款业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9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德邦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900.00万元(含部分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德邦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2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结合全球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建设等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具体实施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将建设完成期限进行延长。2022年6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上述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共需增加投入8,401.25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补充。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期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费用控制基础上,考虑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预备金及铺底资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形成节余募集资金9,172.4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4,000.00万元用于“汽车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其余节余募集资金5,172.4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情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
附件1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承诺投资项目的“本年度投入金额明细项累加数”与“承诺投资项目小计”相差0.01,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附件2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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