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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调整为:4.32元/股、4.05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800股,并同意分别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2元/股、4.05元/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类别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12月3日披露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5、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3年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9人,共计284.5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5,000股。

  9、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3年9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0、2023年9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激励对象64名,共计68.3060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24 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88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13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 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64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382,514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640股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其余全体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41,553股,合计1,980,193股,并同意分别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45元/股、4.18元/股。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1名因退休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200股。

  15、2025年7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984,393股。

  16、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800股,并同意分别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2元/股、4.05元/股。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二) 回购价格的调整

  1、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

  鉴于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2、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调整为:4.32元/股、4.05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1、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上述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

  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及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5日(星期五)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9日(星期五)至09月0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txhsy@ttxh.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8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05日(星期五)13:00-14: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5日(星期五)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汤娇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齐伟先生

  财务总监:郑远飞女士

  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05日(星期五)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9日(星期五)至09月0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txhsy@ttxh.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3966128

  邮箱:ttxhsy@ttxh.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500         公司简称:祥和实业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

  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2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6-83966128

  5、邮箱地址:ttxhsy@ttxh.com.cn

  6、邮政编码:317200

  7、特别提醒: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信封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仅取消公司监事会,不涉及其他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汤啸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5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仅取消公司监事会,不涉及其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5-04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800股,并同意分别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2元/股、4.0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25-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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