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56 公司简称:高测股份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高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 赎回价格:100.1742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9月9日
● 最后交易日:2025年9月3日
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3日(“高测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4个交易日,2025年9月3日为“高测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5年9月8日
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8日(“高测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7个交易日,2025年9月8日为“高测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高测转债”将自2025年9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37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1742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高测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5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9.58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高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高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高测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高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高测转债”。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高测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5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9.58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高测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74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票面利率为1.20%。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9月9日(算头不算尾)共计53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 =B×i×t/365=100×1.20%×53/365≈0.1742元/张(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742=100.1742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高测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高测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9月9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高测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9月9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高测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3日(“高测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4个交易日,2025年9月3日为“高测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8日(“高测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7个交易日,2025年9月8日为“高测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5年9月9日起,本公司的“高测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高测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100.1742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394元人民币(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高测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1742元人民币(税前)。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742元人民币。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3日(“高测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4个交易日,2025年9月3日为“高测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8日(“高测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7个交易日,2025年9月8日为“高测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高测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高测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高测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1742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高测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高测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5年8月28日收盘价为151.278元/张)与赎回价格(100.1742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五)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特提醒“高测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7903188-7013
电子邮箱:zq@gaoce.cc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促进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2025年上半年行动方案的落实与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持续聚焦主业,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上半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但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盈利普遍承压。在反内卷政策推动下,光伏各环节价格逐步回升,行业盈利能力有望逐步修复。公司克服光伏行业下行周期带来的重大不利影响,对内深耕降本增效,对外聚焦市场,实现金刚线、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业务盈利能力逐步修复,硅片产量跃居行业前五,产品全球化供应能力持续增强,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公司高度聚焦研发核心领域,积极将核心技术拓展至更多场景,实现了光伏切割设备、光伏切割耗材、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以及创新业务四大业务板块稳健发展,并成功切入人形机器人领域,推出适用于人形机器人灵巧手及其他部位的复合金属腱绳,持续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1亿元。
1、 光伏切割设备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针对切片机适配更优半片切割、实现更高线速及兼容更细金刚线技术方向,持续升级优化GC-800X系列金刚线切片机,产品竞争力持续领先,已实现海外设备整线交付落地。与此同时,公司洞察光伏技术趋势,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联合开发激光类设备并快速推出新品,产品已实现海外销售。2025年上半年公司光伏设备市占率稳居第一(以上市占率信息为公司根据市场信息自行统计结果),并实现海外硅片环节设备订单基本覆盖。
2、光伏切割耗材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冷拉钨丝母线产能快速扩充至400万千米/月,并引领行业加速推进钨丝金刚线的细线化迭代,已批量供应24μm线型、22μm线型及21μm线型钨丝金刚线,推出18μm线型钨丝金刚线,并积极储备更细线型钨丝金刚线的研发测试。凭借钨丝金刚线细线化领先及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实现钨丝金刚线持续快速放量,出货规模稳步增长,市占率快速提升,盈利能力逐步修复。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金刚线销量(含自用)约3,030万千米,其中钨丝金刚线约2,342万千米,钨丝金刚线占比约77.29%。
3、 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业务方面
公司充分发挥“设备+工具+工艺”融合发展及技术闭环优势,领先行业加快钨丝金刚线细线化导入节奏,加深切割工艺与设备融合匹配,持续提升硅片切割良率,实现更高出片。2025年上半年,公司克服行业整体开工率低迷等不利因素影响,凭借更低的切割成本和更优的产品质量优势,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业务实现订单稳步增长,开工率大幅优于行业并持续提升。公司2025年上半年硅片产量约26GW,硅片产量已跃居行业前五,渗透率快速提升至8.23%(以上渗透率信息,为公司按照CPIA统计数据2025年上半年行业硅片产量316GW,公司硅片产量26GW口径自行统计结果测算),公司硅片产量及渗透率快速提升。
4、 创新业务方面
依托在精密切割、精密磨削及电镀化学领域构建的平台化技术体系支撑,公司创新业务快速推出新品,产品矩阵不断丰富。2025年上半年,公司全新推出碳化硅减薄机并进入客户来料测试阶段;半导体倒角机获得行业头部客户订单;12寸半导体金刚线切片机在头部客户开启试用;成功推出3C设备,并已形成批量订单;石材、磁材等产品海外市场持续突破,全球化供应能力持续提升。
凭借创新业务设备与耗材产品的领先竞争力,公司在各创新业务场景中充分发挥“切割设备+金刚线”、“研磨设备+砂轮”的协同销售优势,订单规模稳步增长,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将围绕泛半导体“切倒磨”等一体化解决方案,持续优化升级现有产品并积极布局新产品的研发,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设备解决方案。
5、 积极开拓新的应用场景,机器人相关业务战略布局有序推进。
公司在持续拓展核心技术在泛半导体切割场景应用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应用场景。结合公司自有研发能力,积极布局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加工设备等相关业务。2025年上半年,依托高精密磨削设备研发积累,公司人形机器人行星滚柱丝杠磨削设备研发顺利推进;受益钨丝和钢丝材料研发能力快速迁移,成功推出适用于人形机器人灵巧手及其他部位的复合金属腱绳,并已进入多家机器人相关企业试用,目前已形成小批量订单。
公司高度重视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已成立人形机器人业务产品线,全面推动相关业务的战略落地。为进一步拓展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除已有的研发产品外,公司积极配合客户推进人形机器人用减速器等产品定制研发工作,但公司配合客户研发的相关产品尚处于非常早期阶段,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稳步推进创新,保持公司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紧跟AI智能时代,全面接入以DeepSeek、Qwen、ChatGLM为代表的AI大模型,自主构建“行业数据+垂类智能+专属算法”三位一体的智能引擎,赋能技术研发,并形成青岛(精密装备+工具材料)、成都(软件算法)、苏州(智能制造)、盐城(切片工艺)四大技术中心矩阵及宜宾联合实验室。公司深耕硬脆材料加工领域,创新打造“设备-工具-工艺”三位一体解决方案,构建精密切割、精密磨削及电镀化学平台化技术体系,打造研发场景快速迁移核心能力,持续为光伏硅片、半导体硅片等多类硬脆材料应用场景提供迭代型技术解决方案。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及知识产权保护,在核心研发领域前瞻性布局专利护航核心技术。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108项专利、71项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研发费用约0.8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6.16%。
依托公司深厚的研发积累,公司已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批筹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钨丝金刚线超薄硅片切割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批山东省重大创新工程专项,金刚线晶硅切片机等入选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
三、数智赋能,精益管理,打造高效运营体系
公司结合AI大模型持续推动精益智造,不断升级公司切片智慧工厂,实现“智能车间”建设。公司积极探索“AI+制造”,综合利用5G、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物联网+AI等前沿技术,打造“数据+应用+平台”的智慧工厂生产模式,实现能源管理智慧化、生产管理智能化,大幅提升生产效率。
2025年,精益运营提升至公司战略高度,上半年公司发布“精益体系三年规划”,聚焦设备效能提升、供应链精益化等降本增效关键领域,突出技术密集与精益柔性融合,以数字化驱动精益升级,实现从“精益生产”向“精益企业”的跨越。公司将持续探索利用大数据、AI等前沿技术实现多个典型应用落地场景,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以技术领先叠加成本领先,利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前沿技术手段赋能质量管理,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四、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保障股东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此外,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2、顺利完成公司治理架构调整,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面梳理修订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已顺利完成治理架构的调整,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约束和要求,始终秉持对公司和全体投资者负责的理念,不断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搭建与投资者沟通桥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于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了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于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后通过“一图读懂”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并发布相关视频,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更加直观地向广大投资者呈现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以便于投资者更快速和深入地了解公司。
同时,公司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现场调研、路演与反路演、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确保投资者与公司沟通渠道畅通,确保投资者的问题和意见均可以获得平等及时的反馈。公司始终坚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沟通效率,致力于与投资者相互理解与信任。
六、稳定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000股。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8,418,426.12元(含税),转增218,707,614股。最近三年(2022-202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19.38%。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致力于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始终坚持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确保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携手共进,强化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共担共享
公司管理层的绩效考核与公司业绩挂钩,公司管理层的报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有利于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025年7月30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同日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公司通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聚焦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落实,未来,公司将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并关注投资者的相关反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关切问题,积极推进方案的落地。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判断,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变化及公司经营状况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与2025年年半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34.70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13.11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478,114.62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审慎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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