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证公告〔2024〕13号),公司编制了《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就该方案半年度的执行情况出具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保障投资者权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2025年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半导体装备零部件“卡脖子”领域,同时积极在医疗、航空航天等其他领域探索和开发新产品,加强自主研发,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持续锻造并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稳健、可持续发展。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同比增长19.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
(一)深化客户合作,拓展市场空间
2025年上半年,公司围绕“提质增效重回报”目标,持续推动以精密零部件为核心载体的多工艺联合迭代制造生态建设,夯实质量体系的基础上,市场销售和技术研发协同稳步提升。
在与核心半导体设备客户的合作方面,公司对于重点战略客户,快速搭建扩大专用产能,改善质量,不断提高交付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强化与行业头部客户的协同研发机制,通过参与客户新品和新工艺的验证试制,公司在表面处理、洁净技术、特殊涂层以及新品开发上取得阶段成果,多项合作项目已进入打样和小批量试产阶段,为后续放量奠定了技术与质量基础。
在战略业务板块拓展方面,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精密制造和表面处理技术优势,将市场开拓的重心由单一领域向多元化延伸,在医疗设备零部件业务稳定交付的同时,公司着手布局航空航天业务的规划。子公司靖江先捷航空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先捷”)已通过航空结构件表面处理的航空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AS9100D 和ISO9001:2015,航天领域也已开始部分产品的表处业务。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扩充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按计划推进各项募投项目的实施,持续推进产能建设。公司第二表处中心(靖江先捷)新建产线项目及部分技改升级项目已投入生产,目前运行状况良好;先锋精密制造二厂(即新港高新园区二期厂房,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将于2025年9月竣工;子公司无锡先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依照计划已于2025年第一季度启动建设,预计2026年竣工。
二、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技术研发和研发成果保护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技术研发、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推进自研项目,推进高温阳极氧化、高致密性喷涂、涂层工艺开发及核心功能部件等的开发,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公司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各种方式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加入团队,为技术创新提供基础。
公司持续布局核心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108项,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72项,并储备了大量未公开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 3,448.71万元,同比增长 7.29 %,研发项目新增半导体模组组装工艺开发和半导体光刻机设备精密零部件开发。截至2025年6月30日,研发人员155人,比去年同期增长46 %。
三、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持续回报投资者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登记的总股本202,379,8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了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475,971.20元(含税)。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目标,坚持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与投资者沟通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坚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公司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元化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公告、股东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分析师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答复投资者提问,深入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待行业分析师、投资机构、中小股东等的调研交流约90人次;回复上证e互动60条,问题回复率100%;通过 “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2024年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邀请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过高效便捷的方式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增强资本市场价值认同,积极高效组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交流会等,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五、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有效、透明,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科学、规范的企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制度,目前正在根据新《公司法》及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系统梳理《公司章程》及其他原有制度并进行全面的修订、完善和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反舞弊、反贿赂审计工作,通过内部培训和企业价值观建设,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文化,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和治理水平。
公司根据新“国九条”、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资本市场新规,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能力建设、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公司及时跟踪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及时传递给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从市场动态、法规政策、监管动态等方面,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参加了江苏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及监管专题培训、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和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多场次培训。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完成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步修订和制定公司配套治理制度等事项。
六、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2024年11月29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595,000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217,5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4,273,053.00元(不含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944,497.00元,于2024年12月6日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账号:1115120129300800378)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4,720,154.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224,342.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48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74,289,738.3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先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先研”)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人华泰联合及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以上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3,573,966.4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139,588.04元,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78,713,554.4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完成了上述先期投入费用的置换。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含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4,944,385.77元,尚未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0.00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先锋精科作为实施主体之一、新增江苏省靖江市作为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3月3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及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明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对外披露相关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88605 公司简称:先锋精科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info.com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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