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39                                公司简称:益丰药房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0,045,883.20元,2025年半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61,758,753.44元。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63,725,056.20元(含税)。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鉴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经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股息派发方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即行生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门店网络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直营为主的营销模式,区域拓展以“巩固中南华东华北,拓展全国市场”为发展目标,立足于中南华东华北市场,在上述区域密集开店,形成旗舰店、区域中心店、中型社区店和小型社区店的多层次门店网络布局,深耕区域市场,通过门店网络广度和深度扩展,品牌渗透,逐步取得市场领先优势。

  

  说明:

  一、中南地区包括:湖南、湖北、广东;华东地区包括:江苏、江西、上海、浙江;华北地区包括:河北、北京、天津。(下同)

  二、报告期内关闭门店,主要原因系位置优化、旧城区改造、租赁协议到期及策略性调整等因素。

  2、报告期公司直营门店经营效率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10,681家直营门店,直营门店经营效率如下:

  

  说明:日均坪效=日均营业收入/门店经营面积

  日均营业收入=门店当年含税营业收入/当年门店营业天数

  3、直营门店取得医保资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10,681家直营连锁门店,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门店10,186家,占公司直营门店总数比例为95.37%。

  

  4、线上业务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基于会员、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管理等生态化的医药新零售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慢病管理、线上诊疗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康管家和家庭医生服务,致力于以会员为中心的全渠道、全场景、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建档会员总量1.1亿人,会员销售占比84.93%。O2O多渠道多平台上线直营门店超过10,000家,覆盖范围包含公司线下所有主要城市,在O2O和B2C双引擎的策略支持下,借助公司供应链优势和精细化运营,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35,500万元(含税),其中,O2O 销售收入94,400万元(含税),B2C销售收入41,100万元(含税)。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要财务指标

  

  3、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中南地区包括: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华东地区包括: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华北地区包括: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下同)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1、门店扩张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门店14,701家(含加盟店4,020家),总经营面积106.47万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2025年1-6月,公司自建门店81家,关闭门店272家,新增加盟店208家。

  截至期末,门店网络分布如下:

  

  2、直营门店取得医保资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10,681家直营连锁门店,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门店10,186家,占公司直营门店总数比例为95.37%。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97.43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9,743.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78,393.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9.99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03.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026.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2-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来源是:(1)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万元;(2) 募集资金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11,200.00万元;(3)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还余20.00万元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

  [注2]数据若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益丰益荔康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河北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2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主要面向公司内部提供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主要涉及数字化基础设施优化以及商品数字化平台、物流数字化平台、财务数字化平台等多个系统平台的搭建及迭代更新,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全面交融渗透,助力公司全面构建以顾客为中心的价值转化能力,实现有效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资源整合,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不适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不适用。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1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其中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自2023年3月开始投入,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自2022年8月开始投入。江苏二期项目尚未开始投入,主要原因:为提升仓储物流效率,公司根据区域业务的实际情况,物流仓储规划由一省一仓转向一省多仓模式,通过优化仓网布局,打造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物流3C(成本更优,离客户更近,更加便捷)服务模型, 2024年,公司在江苏宿迁投资建设地级仓库,满足了公司在苏北区域的物流配送业务,江苏二期项目因此延后投入。

  [注2]: 本次募投“新建连锁药店项目”是对前次募投“新建连锁药店项目”的有序衔接及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在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于2024年4月底开始投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建设期3年。

  [注3]:新建连锁药店项目采取边开店、边运营的方式,建设期为三年。本项目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历史数据预测,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10.51%,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7.14年,该项目还在建设中。

  [注4]: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及用途的前提下,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由 2025年7月31日延长至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63,725,056.20元(含税)。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股息派发方案,本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0,045,883.20元,2025年半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61,758,753.4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12,416,8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3,725,056.20元(含税),本次公司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3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情况下,适时制定具体的中期(包括半年报、季报及其他合适的时间)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因此,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