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竹萌先生、赵科星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刘竹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赵科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刘竹萌先生、赵科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刘竹萌先生、赵科星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截至目前,刘竹萌先生、赵科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刘竹萌先生、赵科星女士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朱劲先生、王思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劲先生和王思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其已出具《关于同意出任非独立董事的承诺函》。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辞职报告(刘竹萌、赵科星);
(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具的《关于同意出任非独立董事的承诺函》;
(四)关于离任非独立董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刘竹萌、赵科星);
(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1、朱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四川铁投研究院院长,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创新部部长,四川蜀道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路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与能矿资源事业部部长,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朱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王思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铁投康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思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1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详见刊登在2025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关于增加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蜀道集团提议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蜀道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60%股份,通过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90%股份,合计持股比例24.50%,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就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5-066、2025-073),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00、提案3.00;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提案1.00;
需逐项表决的提案:提案2.00;
提案3.00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 9:0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5年9月4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蜀道集团《关于增加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27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1.1补选朱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补选王思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劲先生、王思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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