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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中利集团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嘉琦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2024年开展了光伏电池片和组件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相关规定,公司判断该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在后续业务履约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了相关事实与情况,包括(1)企业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2)企业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3)企业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经公司审慎分析,并结合审计机构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告:2025-06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R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7亿元,同比下降33.59%,主要是光伏业务的生产经营尚处于恢复阶段,同时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规模效应无法良好体现,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降;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71亿元,同比减少亏损1.95亿元,降本提质初见成效,有息负债规模同比大幅缩小,期间费用同比大幅减少,上半年亏损幅度同比明显收窄。2025年半年度末,公司总资产为50.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8.1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完成董事会改组换届,调整经营管理团队,引入先进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了经营决策机制。同时,公司如期完成了摘星摘帽的工作,公司基本面实现实质性好转、核心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内控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上半年,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议了《公司章程》等60项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独立董事们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充分表达意见,发挥重要作用。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许加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加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许加纳先生、黄昶先生、林茂先生、阎杰先生、郑晓洁女士,由许加纳先生担任召集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许加纳先生、黄昶先生、林茂先生、阎杰先生、郑晓洁女士,由许加纳先生担任召集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对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更名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相关制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本次制定、修订、废止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3.变更原因:综合考虑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审计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小娇,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红,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贾伟,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邱小娇,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红、贾伟,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苏亚金诚于2022-2024年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审计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苏亚金诚、容诚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容诚所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所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执业规范,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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