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芝麻”)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16,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69%。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事项已获得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7日,公司通过OA内网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以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月31日为授予日,以3.28元/股的价格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95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4 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公司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949万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2月28日。
8、2025 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事项已获得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宜公司均已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查询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授予股份总量的35%。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月31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2月28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8月27日届满。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16,500 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并同意对因公司安排工作调动职务发生变更,或辞职、退休、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等原因涉及共6名激励对象合计605,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自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根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70人调整为6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0万股调整为955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6万股,按照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955万股调整为949万股。
除上述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作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1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216,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69%,具体如下:
注: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获股票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2、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16,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269%。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61名激励对象合计3,216,500股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解除限售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
七、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各项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5-046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本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9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3、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投资中心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等方式登记,信函及邮件应注明“黑芝麻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股东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未在登记日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现场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0日、9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三)登记地点:
1、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
2、信函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证券投资中心,邮编:530022,信函请注明“黑芝麻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女士、韦女士 联系电话:0771-5389677
电子邮箱:tzzgx@nfhzm.com
(五)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716”,投票简称为“芝麻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请在以上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5-044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名激励对象合计605,500 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7日,公司通过OA内网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以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月31日为授予日,以3.28元/股的价格向共64名激励对象授予95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4 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公司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49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2月28日。
8、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上事宜公司均已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查询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原因及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已授予共64名激励对象合计94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授予登记。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激励期内,经对已授予的64名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确认,部分激励对象因所任职务调整、退休或辞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须回购注销相应股份,具体如下:
(二)本次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 年2月26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8元/股。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实施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5 年8月15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据此,因公司已实施分红派息,须对本次回购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计算,本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3.18元/股。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安排工作调动职务发生变更、退休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合计518,500股的回购价格为3.252元/股[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利息计算:3.18*(1+1.5%÷12×18)=3.252];由于辞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合计87,000股的回购价格为3.18元/股。
(三)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1,962,822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753,489,550股减少至752,884,05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605,5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按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注销原因及回购注销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涉及回购的激励对象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605,5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按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5-041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直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维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了会议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6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216,5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事项已获得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4名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安排工作调动职务发生变更、辞职、退休、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等原因,所涉及共605,500股限制性股票须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根据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其中:由于公司安排工作调动职务发生变更、退休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合计518,500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252元/股(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由于辞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的2名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合计87,000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18元/股。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监事李维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5-045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自查,在2025年上半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提供的无偿借款共4,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6%,控股股东提供的该借款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黑五类集团为公司提供的借款为其自有资金。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李玉珺、韦茗仁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黑五类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提供的上述无偿借款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全称: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韦清文
3、住所:容县容州镇城西路299号
4、注册资本:26,528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资产评估;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6、股东情况:韦清文持股34.1049%;李汉荣持股28.7252%;李汉朝持股28.636%;韦清海持股4.156%;梁日乾持股1.0197%;李玉坚持股0.8312%;李玉宇持股0.8312%;李宛儒持股0.8312%;甘政持股0.4156%;李淑娴持股0.4156%; 李玉琦持股0.0332%。黑五类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氏家族李汉朝、李汉荣、李玉琦、李玉坚、李玉宇、甘政、李淑娴。
相关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7、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
注: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所需,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在2025年上半年向公司无偿提供借款的累计发生额为4,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借款为无偿借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系解决公司临时流动资金应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控股股东的上述借款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利息等费用、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向公司无偿提供借款,系解决公司业务发展的临时流动资金的应急需求,不向公司收取任何利息等费用,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黑五类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000.63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5-042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
(二)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项
1、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收市后,收到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正在筹划涉及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转让的通知,其拟将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约20%的股份转让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旅及大健康行业的国有企业,前述股份转让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黑芝麻,股票代码:000716)自2025年8月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2、2025年8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与广西旅发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旅大健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黑五类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股份转让予广旅大健康。同日,黑五类集团、韦清文、李汉荣、李汉朝、李玉琦签署《表决权放弃承诺》,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承诺人合计持有公司133,071,767股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的17.66%)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黑五类集团变更为广旅大健康,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李汉朝先生、李汉荣先生、李玉琦先生、李玉坚先生、李玉宇先生、甘政先生、李淑娴女士变更为广西国资委。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黑芝麻,股票代码:000716)自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有关详情请查阅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5-040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在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玉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参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对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21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6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李文全、周淼怀、程富亮、李建军四名董事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已获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4名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安排职务发生变更、辞职、退休、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等原因,涉及合计605,500股限制性股票须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根据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其中:由于公司安排调动职务发生变更、退休的4名激励对象所涉合计518,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252元/股(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由于辞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的2名激励对象所涉合计8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1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因经营资金需求,在2025年上半年接受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无偿借款4,000万元,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无偿为公司提供借款,系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应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控股股东提供的借款不收取任何利息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李玉珺、韦茗仁2名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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