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1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3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926,121.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7.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7.1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元后,实际汇入募集资金的专户金额为人民币987,999,997.18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共人民币13,521,941.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86,478,055.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40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21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986,478,055.32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1,862,007.93元,已按照发行方案用于世贸馨城DK1项目、世贸铭城DK3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为333,664,707.5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9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管理制度》以及本公司与开户银行、国泰君安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国泰君安,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拨付人民币1.98亿元募集资金至控股子公司陕西世贸馨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贸馨城”)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二级专项账户,拨付人民币1.3亿元募集资金至控股子公司陕西世贸铭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贸铭城”)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二级专项账户。2024年4月18日,世贸馨城及保荐人国泰君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18日,世贸铭城及保荐人国泰君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2024年3月29日和2024年4月19日签订的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1,862,007.9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报告期内,募投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87,271,626.12元,包括世贸馨城DK1项目费用金额为17,239,000.00元及世贸铭城DK3项目费用金额为68,772,700.00元,相关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为1,259,926.12元。
根据公司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3910号《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置换募投项目资金共计86,011,700.00元,其中世贸馨城DK1项目费用金额为17,239,000.00元、世贸铭城DK3项目费用金额为68,772,7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定期)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及2025年6月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报告期内,具体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世贸馨城DK1项目及世贸铭城DK3项目已开工,工程目前在建设中。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5-030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 聚焦主业经营,筑牢稳健发展根基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近年来面对房地产行业监管调控持续加码,供给需求持续改革的新形势,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始终把“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实现房地产开发新突破;以产业培育为先导,实现商业资产运营新突破;以业务转型为重点,实现锂盐碳材料新突破”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推进。公司持续深化“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通过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发展体系,为传统房地产业务注入新动能,构建“房地产开发+产业运营+新材料研发”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房地产开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发展基调,落实监管机构“保交楼、保民生”的要求,全力以赴推进销售去化,确保生产经营项目交付。公司将持续完善全周期质量管控体系,加强在建项目动态监管,重点落实原材料检测、工艺工法标准化、分户验收等关键环节管控,切实履行企业责任。同时,公司将以“精准营销、快速去化”为导向,采取多元化营销策略提升销售效能:一方面创新营销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精准投放数字营销广告扩大客户触达;另一方面深化渠道合作,与优质经纪机构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拓宽客户来源渠道。同时针对不同产品类型制定差异化促销策略,并重点加强销售回款管理,多措并举加快资金周转效率,力争实现存量产品去化率显著提升和销售回款速度持续优化的经营目标。
商业资产运营方面,公司将不断加强资产运营效率,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将紧抓消费市场缓慢复苏机遇,通过精细化运营、营销模式创新等方法,重点提升节假日促销效果;同时持续深化与专业机构的战略合作,推动旗下酒店业务专业化运营和品质升级。公司旗下的上海静安假日酒店已于2025年4月2日顺利开业,试运营表现良好,开业后入住率稳步提升,展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商业资产运营提供了新的业绩增长点。
产业投资方面,公司将深入贯彻转型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运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矿业转型开发提质提速。公司持续推进西藏阿里龙木错和结则茶卡两个盐湖提锂产线建设,以丰富的盐湖资源为根本依托,积极深化与技术方的战略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深挖资源价值,力求产业升级与核心竞争力提升。
二、 深化公司治理,健全规范运作体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各项基本制度,构建起包含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内的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权责清晰、运作规范,形成决策科学、监督有效、执行有力的运行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未来,公司将在现有治理基础上持续优化治理体系,重点从三个方面着力提升: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及时跟进最新监管政策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顶层设计;二是强化治理执行,通过组织各类专项培训等方式着重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各治理主体有效发挥作用,并将逐步系统地建立起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以督促董监高勤勉尽责;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约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不断改进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各类治理机构的权责边界,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 重视投资回报,完善股东共享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努力践行长期、健康、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条件:在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自2011年以来,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最近三年公司年均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28%。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机制,着力构建科学、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体系。根据公司制定并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将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平衡企业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稳定的现金分红;二是建立科学灵活的分配机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实际经营情况实施差异化分红政策;三是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机制,在决策过程中特别关注中小股东利益,确保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包容性。公司将通过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全体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实现互利共赢。
四、 优化信息披露,增强市场沟通实效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官方渠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
未来,公司将从三个维度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在信息披露方面,将严格遵循监管要求,通过法定渠道及时准确披露信息,并适当扩大自愿性信息披露范围,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在投资者沟通方面,将积极拓展多元化沟通渠道,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官网、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电子邮件等渠道保持良性互动,建立投资者意见收集与反馈长效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同时,公司还将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不断提升治理水平,通过规范运作和有效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共同提升。
五、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系根据当前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制定,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5-03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房地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
2025年4-6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土地储备。
二、房地产项目开工、竣工情况
2025年4-6月,公司无新开工建筑面积,在建项目建筑面积54.90万平方米,无竣工建筑面积。
三、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2025年4-6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套数29套,合同销售面积0.31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5,796.20万元。
2025年4-6月,公司实现车位销售个数15个,车位销售面积0.07万平方米,车位销售金额294.04万元。
四、房地产出租及酒店经营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上海区域出租物业面积为0.84万平方米,西安区域出租物业面积为5.65万平方米,泉州区域出租物业面积为0.33万平方米;2025年4-6月,公司出租物业取得租金收入970.06万元。
泉州东海假日酒店客房数202间,上海静安假日酒店2025年4月2日开业,客房数447间;2025年4-6月,公司酒店业务取得经营收入1,862.45万元。
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情况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5-032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隽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5-028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0773 公司简称:西藏城投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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