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涉及变更的募投项目: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
2、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将该项目变更为“行业数据智能应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38,178.57万元调整为16,073.80万元(其中已投入金额为6,375.99万元),并调整实施内容、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金22,104.77万元及利息净收入均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进行审慎保管,后续将根据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投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6.86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35,232,763.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8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02,763.8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1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建设已实施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以及延期的相关情况
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聚焦AI与物联网新行业应用场景,已开发完成相关基于物联网智能终端的环保与农业行业数据智能方案、服务智算算力管理场景的融合算力管理平台、3个生成式大模型以及慧AI企业智能应用等成果,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36项,软件产品证书16项,申请发明专利4项,其中2项已授权,相关产品已陆续投入业务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但受全球经济波动、政策法规调整及宏观经济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物联网行业市场环境的发展态势与项目启动时的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对非核心研发支出投入谨慎,截至2025年7月31日,本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6,375.99万元,使用进度为16.70%。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现有产品的其底层智能技术基础已难以满足未来更高的智能化需求,而长期积累的行业数据也未形成体系化竞争优势,与此同时,长期服务的商业领域对基于大模型等最新数据智能技术驱动的业务智能应用需求增长迅速、市场潜力巨大。在此背景下,公司计划在原有项目研发成果基础上优化升级,一方面将现有的数据分析技术升级更新到最新的数据智能技术体系(以大模型与相关智能技术为核心,基于大模型技术及行业数据,并结合目标使用场景,训练相关业务模型,开发新的具备智能数据分析、驱动因素洞察与自动化实施能力的业务智能软件应用,用于支撑多个行业的智能应用产品开发升级),同时建设高质量的行业数据资源库以及相关管理与应用平台,夯实技术与数据基础;在此基础上,围绕优势行业(如快消、运营商、TMT、医疗等),升级现有物联网场景与更多新行业业务数据智能应用的产品,并完善其市场化运营体系。
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将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调整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后,项目名称变更为行业数据智能应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本次调整主要情况如下: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已投资金额合计尾数与所列分项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原因
1、顺应最新的数据智能技术与行业应用发展趋势,调整项目建设方向从物联网相关场景扩展到更多优势行业的智能数据应用场景
原项目的建设成果中,已完成了AI技术与面向物联网应用场景结合的行业产品解决方案。随着近年来以大模型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发展,其与数字化技术结合,成为新一代数据智能技术的主要驱动力。原项目后期的研发中已相应进行了针对性的技术研发探索。研发完成的3个业务场景大模型已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基于相关大模型研发的新的智能数据应用(如慧AI与ChatBI等),今年已开始投入客户试用。新的数据智能技术与对应智能应用的前期研发,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将相关新技术应用服务到原规划的行业场景的同时,公司发现,当前所服务的许多优势资源行业(如快消、TMT、运营商、医疗等),也开始进行基于新一代数据智能技术的业务需求升级,相比物联网应用场景,在这些行业场景中公司具备更全面的数据应用能力,其市场规模更大且易于切入。项目已研发的大模型技术能力,后续可结合已有的数据应用服务,构建功能更强的新的智能数据应用,更好满足客户数字化与智能化需求。因此公司相应将项目实施目标行业,规划扩展到更多的行业领域市场,通过升级底层支撑技术到最新的数据智能技术体系、构建高质量的行业数据资源,并相应升级研发最新一代的智能数据应用产品与服务,通过相关产品多的行业的应用,提升公司在行业数据分析和数据智能应用领域的竞争优势和业务收益。
2、基于应用场景的调整/扩展,项目投资重心从原有物联网资源能力建设转向轻资产的数据/技术能力,调整投资总额大规模缩减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从38,178.57万元调整至16,073.80万元,减少22,104.77万元(降幅57.90%)。投资总额的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项目投入聚焦在更多行业的数据智能相关技术与应用的研发升级,而不再是物联网场景,因此大量物联网相关资源建设(物联网软硬件、网络与云环境以及相关技术与运维人员)不再必要,对应投资额大幅下降;其次,项目新增了对多行业的高质量数据资源的建设投入,为行业智能化应用提供核心数据基础;同时,项目针对核心数据智能技术体系的升级需求,增加了对相关技术人员与支撑软件系统(涉及大模型与垂直行业场景的智能数据应用研发)的建设投入。经以上调整后,所需投资总额大幅减少。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金22,104.77万元及利息净收入均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进行审慎保管,后续将根据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投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增加,调整开发实施周期适当延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延期1年。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从物联网应用场景行业扩展到了快消、运营商、TMT、医疗、烟草等更多业务服务领域,不同行业需求与发展进度存在差异,需要分阶段开发;另外,基于新的数据智能技术下,对应的行业垂直大模型升级构建需大量行业数据的训练与微调,相关智能数据应用产品其研发与升级也需针对细分行业场景进行深入优化,相关技术服务的迭代和实施周期更长。
五、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的名称、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更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名称、调整实施内容、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及延期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的名称、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的名称、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需求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调整“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的名称、实施内容、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需求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2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2号楼6层
邮政编码:100016
联系人:刘红妮
联系电话:010-52027122
邮箱:dmb.hcr@hc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500 公司简称:慧辰股份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6.86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35,232,763.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8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02,763.8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10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94,941,454.31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986,826.3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21,480,836.58元;其中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370,638,687.13元,期末累计理财收益50,842,149.45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480,836.5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13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与武汉慧辰智数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已结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专户帐号:2000002027600003518028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专户帐号:127914595210102),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用于收购股权支付对价”为本公司2020年12月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时,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注5:截至2025年7月31日,“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0,472.67万元,投资进度69.45%,本项目规划的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基础数据管理体系升级、智能分析能力研发及标准化产品部署均达成目标。涉及分布式计算/存储、非结构化数据管理等关键技术研发已完成,相关的多款SaaS模式的产品已实际部署应用。项目申请/取得50项软件著作权、3项软件产品证书和1项发明专利,技术成果显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人)。
3、业务规模
大华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10,734.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112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龙,200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并同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东海,2025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处理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续聘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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