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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一)2025年2月,公司孙公司湖南德之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印尼德之清新能源有限公司(译名:PT. Dezhiqing New Ener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德之清”)99.99%股权转让给北京龙源惟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约定在完成工商变更后,湖南德之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再对印尼德信钢铁有限公司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承担任何权利和义务。2025年7月初,印尼德之清已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二)2025年3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为实现技术、资源与资本的深度融合,打造稀散金属高纯材料产业链,推动稀贵金属资源绿色循环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永之清与郴州市三分地环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分地环保”)在湖南省郴州市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湖南永之璟稀贵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展相关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江苏永之清出资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占比60%;三分地环保出资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占比40%。

  (三)2025年4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永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新余永清向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追加新余永清垃圾处置收费权担保。后续因该贷款项目内容调整,公司不再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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