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不设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同步废止《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公司股份总数由504,445,467股增加至706,223,65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4,445,467元增加至706,223,654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设置,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部分表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二)将“股东大会”的表述修订为“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调整董事会结构,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四)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
(五)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下转D2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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