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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6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发出二次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长义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3.作为公司监事,本人在此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同意《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本次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5年中期合规报告》《2025年中期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及《2025年中期风险偏好管理报告》,对该等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6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扣税前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9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

  ● 在批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未经审计)为人民币59,779,034,931.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100%为现金分红),向2025年中期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人民币2.90元(含税)。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A股及H股总股本14,820,546,829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97,958,580.41元(含税),占2025年中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32.53%。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期。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预审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方案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方案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6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2025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根据上述实施问答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会计司在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中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目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影响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6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A股配股及H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29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A股原股东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新股,并已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3月4日成功完成A股和H股配股工作。

  其中,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552,021,6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3元,收到原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2,395,672,337.35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人民币22,353,672,337.35元;扣减其它应付未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人民币1,552,021,645.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0,766,174,086.58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月27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1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341,749,15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1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6,038,707,568.85元,按上市当日(即2022年3月4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89,179,196.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5,976,454,116.99元,折合人民币4,838,776,311.2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折合人民币341,749,155.00元,新增资本公积折合人民币4,497,027,156.28元。上述H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3月4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41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按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使用H股募集资金合计港币5,977,146,066.03元附件注1,其中H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按资金使用时点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37,273,729.96元(本报告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不包含发行相关费用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5年6月30日,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6,902,313.85元,其中包括A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净收入、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H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港币55.98元,为银行结息收入。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A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91,405,708.08元;在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港币11,429.54元,按2025年6月30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10,423.1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2年1月2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经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将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归集至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对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此后的资金使用全部由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与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A股募集资金,并按照管理办法存放和使用H股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A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H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及实际发行结果,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所得款项:

  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

  用于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用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是由于发行费用实际支付日与验资当日的港币汇率波动所致。

  注2:募集资金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日与验资当日的港币汇率波动所致。

  

  公司代码:600030                                        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http://www.hkexnews.hk(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 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报告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出具了审阅意见。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0元(含税)。此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报告期内,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间接持有的434,311,604股H股,变更为直接持有(即由非登记股东变更为登记股东),其报告期内直接持有股份数有所增加,其实际持股数未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9,650,108股A股、640,182,604股H股(其中434,311,604股作为登记股东持有,205,871,000股通过港股通持有),合计2,939,832,712股,占比19.84%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截至2025年6月30日,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76,764,912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67,954,1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5,966,093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6,876,933股,占比8.75%

  注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5: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6: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25中证G1初始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续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合计债券余额人民币40亿元;25中证S2初始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续发行规模人民币60亿元,合计债券余额人民币80亿元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投资银行、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金融市场等相关金融服务。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业务,在境内外为各类企业及其他机构客户提供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从事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顾问服务。机构股票经纪业务服务于境内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客户群,为其投资交易中国股票市场以及亚太、美国等海外股票市场,提供包括研究销售、交易执行、股票融资和交易项目推介等各类专业增值服务。金融市场业务主要从事权益产品、固定收益产品及衍生品的交易及做市、外汇交易业务、证券金融业务、另类投资和大宗商品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其他投资账户管理。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另类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本集团还提供托管及研究等服务。

  1.  投资银行

  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新形势,深化科技创新企业全链条融资服务,境内业务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境内股权融资业务保持市场第一、债务融资业务保持同业第一。2025年上半年,公司完成A股主承销项目36单,承销规模(现金类及资产类)人民币1,485.28亿元,市场份额19.19%,承销规模排名市场第一,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服务首批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及建设银行四家国有银行定增落地。公司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完成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股权承销规模人民币261亿元,排名市场第一,助力影石创新、赛分科技、汉邦科技等一批优质科技创新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公司承销境内债券2,821只,承销规模人民币10,387.25亿元,同比增长11.61%,占全市场承销总规模的6.65%、证券公司承销总规模的14.15%,金融债、交易商协会产品、资产支持证券承销规模均排名同业第一,积极推动债券业务创新,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乡村振兴债券承销规模均排名同业第一。公司完成A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6单,交易规模人民币370.05亿元,市场份额16.09%,交易单数排名市场第一,包括中航电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瀚蓝环境要约收购粤丰环保等大型并购重组交易。

  公司继续深入推进国际化发展,助力中资客户境外资本运作,完成多单市场标杆性的交易。2025年上半年,公司完成30单境外股权项目,按项目发行总规模在所有账簿管理人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承销规模29.89亿美元,其中,香港市场IPO项目18单、再融资项目9单,承销规模28.85亿美元,包括2025年首单A股公司H股IPO——赤峰黄金IPO、2022年以来最大规模港股18A IPO——映恩生物IPO、全球汽车行业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闪电配售——比亚迪配售等项目;在印度、马来西亚海外市场完成股权融资项目3单,承销规模1.03亿美元。公司完成160单中资离岸债项目,承销规模24亿美元,市场份额4.36%,排名市场第二,包括百度集团100亿元离岸人民币债券、国家电网40亿元首单离岸人民币债券等项目,并为客户提供结构化及杠杆融资、风险解决方案、跨境流动性管理等多元化服务。公司完成29单涉及中国企业全球并购项目,交易规模209.62亿美元,包括瑞士龙沙集团资产转让及战略合作、汇顶科技出售德国芯片公司Dream Chip Technologies GmbH等跨境并购项目。

  2.  财富管理

  境内财富管理持续优化多市场、多资产、多策略、多场景的金融产品体系,丰富多层次财富配置服务体系内涵,打造开放融合的管理人综合服务生态,从传统零售驱动模式向个人与机构双轮驱动格局升级。聚焦精细化客户经营,构建涵盖“投顾赋能、智能营销、智慧客服”等智能化客户经营闭环,贯彻全员投顾人才发展战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涵盖“人-家-企-社”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客户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客户数量累计超1,650万户,托管客户资产规模超人民币12万亿元,均较上年末增长4%。

  公司有序推进境外财富管理全球化布局,香港与新加坡作为“双簿记中心”,以亚太地区为重心,聚焦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核心金融市场,引领全球业务扩展。构建跨地域、跨市场、跨资产类别的财富管理及综合服务平台,为全球高净值客户及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和全球化的资产配置解决方案,助力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2025年上半年,境外财富管理产品销售规模和收入实现同比翻倍增长。

  3.  机构股票经纪业务

  公司境内机构股票经纪业务以战略客户为抓手,全面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能力;践行战略客户经营思路,对战略客户形成精细、全面、可复制、业务数据双闭环的新服务流程,以标准化服务为基础,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动资本引荐为主工具,提升机构经纪业务经营质效;通过机构主经纪数字平台加强过程管理,为公司各业务引流客户。在机构主经纪服务理念下,各客群业务均实现了客户、业务和收入增量。公司继续保持了传统客户业务在境内机构经纪业务中的整体领先地位。其中,公募基金分仓佣金收入2024年排名继续保持市场第一;QFI交易客户数量超320家。通过探索一二级市场的联动,与市场股权投资机构及金融同业等财富管理机构加深多维度的合作。

  公司境外机构股票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在亚太地区继续保持领先。进一步布局全球业务,加强境内外销售团队协同,建立以关键客户经理为核心的全球销售协作覆盖体系,搭建一体化的全球股票机构经纪业务平台。从现金服务拓展至资产服务,从单一业务驱动转型为多方协同驱动,为全球客户提供差异化、专业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4.  金融市场

  股权衍生品业务不断完善业务布局,提升业务竞争力,整体保持客户群体广泛、产品供给丰富、交易能力突出、收入相对稳定的业务形态。公司进一步扩大产品供给,常态化发行养老主题产品,完善综合服务,为客户稳健投资配置提供附加值;提升业务资源整合能力,提升经营效率和业务竞争力;完善业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球可交易资产、规模和交易体验,加强全球交易能力建设,赋能客户全球化风险管理;加强境内外一体化融合,围绕香港、亚洲、欧美市场,加速融入全球市场,以一体化平台建设促进新市场、新客户、新模式的突破,全面提升公司海外品牌形象和业务竞争力。公司境外市场交易量稳步增长,场外产品标的和场内做市产品种类持续丰富,窝轮业务获港交所Top Emerging Issuer奖项,在马来西亚成功发行场内窝轮,成为当地首家中资背景的国际窝轮发行人。

  固定收益业务通过深度整合客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FICC领域各类品种的做市及衍生品业务,成功搭建了综合业务平台。在策略研发方面着力加强,积极拓展多元化盈利模式;同时,境内外债券、外汇、大宗商品等市场的产品设计与交易服务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FICC业务始终以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系统支持和综合性金融服务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此外,国际化进程加速推进,海外布局持续强化,聚焦满足海外客户在债券、外汇利率、商品衍生品等方面的交易服务需求,全球客户覆盖与服务网络持续扩大,为客户提供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

  证券金融业务围绕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效率。两融业务丰富分层权益、投研策略等服务内容,优化风控措施,融资份额实现同比增长;股票质押在控制业务风险的前提下持续提升担保资产质量,加强优质客户覆盖,业务规模市场领先;境外业务积极拓展香港、新加坡、日本、美国等多个市场,实现孖展、证券借贷、结构化产品融资、回购等多产品矩阵共同发展,业务规模稳步提升。

  权益及另类投资业务搭建多元业务框架,坚持聚焦上市公司基本面,特别是中长期自由现金流创造能力,加强对低估值大型蓝筹公司研究,着眼于降低组合波动及增强抵御外部宏观因素冲击的能力,加大量化投资、项目投资、非方向性对冲策略布局,持续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策略研发,丰富策略种类,根据市场变化,严格控制风险,扩大收益来源。

  5.  资产管理

  公司全力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助力养老事业发展,养老业务管理规模保持稳定增长。私募资管业务构建“客群×区域”的客户营销服务新体系,实现各客群规模全面增长,策略谱系不断丰富。坚定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强全球资管业务垂直管理,境外客群扩展与产品策略创新成效显著,持续优化业务系统建设,促进境内外一体化管理。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中信证券资管资产管理规模合计人民币15,562.42亿元,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分别为人民币3,608.99亿元、9,077.76亿元、2,875.67亿元。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包括养老业务、公募大集合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份额12.83%,排名行业第一。

  华夏基金有序开展各项业务,积极参与重大产品创新项目,权益ETF规模保持行业龙头地位,货币基金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积极推进养老三大支柱业务,专户业务规模增势良好,REITs业务保持行业领先,海外业务开拓取得新进展;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各项领先技术应用高效赋能业务发展,整体资产管理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华夏基金本部管理资产规模人民币28,512.37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人民币21,019.52亿元;机构及国际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7,492.85亿元。

  6.  托管

  公司持续完善公募基金托管产品谱系,通过构建产品销售、做市、托管等全链条服务,着力提升产品规模。公司深化与优质私募证券管理人合作,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挖掘潜力客户需求以增加覆盖广度。公司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在资产安全保管、投资监督、估值核算、信息披露等业务环节强化责任、防范风险。境外业务持续完善服务体系,拓展境外基金业务范围,提升系统自动化运营能力,巩固长期客户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托管和基金外包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由公司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的产品数量为13,745只,提供基金外包服务的产品数量为14,557只。

  7.  股权投资

  作为公司自有资金股权投资平台,中信证券投资坚持深入行业研究,不断优化投资组合。一方面,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支持作用,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围绕战略性新兴投资进行系统化布局,深入挖掘处于成长期的优质标的;另一方面,关注以低估值高分红及战略资源类项目为代表的优质核心资产。同时,通过精细化的投后分级管理,有效盘活资产,防范风险,形成了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

  作为公司募集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平台,中信金石在募资端持续发挥自身优势,管理规模进一步提高,投资人结构持续优化,投资策略不断丰富。2025年上半年,中信金石加大了财务投资人开发力度,新增并购策略并落地并购基金,获得投中信息颁发的“2024年度中国最佳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TOP2”“2024年度中国最佳私募股权投资机构TOP3”等多项荣誉。

  作为公司不动产投资平台,中信金石全资子公司中信金石基金重点加强存量基金管理,加快基金缴款,与多个保险机构共同推进设立租赁住房合伙企业,并交割了租赁住房、购物中心、物流仓储等多项资产。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设立不动产私募基金共计约人民币401.66亿元,累计管理规模在国内不动产基金排名前列。

  作为公司美元一级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和国际资本金直投平台,中信证券国际资本服务“走出去”“引进来”,引导国际美元资本投资于中国的高端制造、信息科技、新能源、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行业;完成新策略私募基金筹备,投资助力中国企业出海,重点关注国际化产业链发展投资机遇与商业拓展,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快速健康发展。

  8.  研究

  研究业务持续扩大公司和客户覆盖,巩固领先优势,并进一步提升全球一体化水平,确保研究产品的双向转化及服务的双向提供更加通畅,加大机构客户服务力度,境内外服务机构客户力度和效果显著提升。继续扩大影响力,境内举办资本市场论坛等大型会议、杭州人工智能论坛等具有影响力的会议论坛;境外举办东盟、日本等大型论坛,覆盖多个国家地区。研究观点的主流媒体引用次数和各类平台阅读量持续保持增长,智库研究为中信集团和政府部委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6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发出二次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王恕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张健华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二、同意《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三、 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详情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四、同意《2025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五、同意《2025年中期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六、同意《2025年中期风险偏好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七、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八、同意《关于修订公司<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九、同意《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同意《关于授权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召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佑君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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