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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3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祖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666,66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580,096.53元。2023年4月12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479,280,804.9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4月,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4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之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2,493.49万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2,493.49万元,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活期银行存款及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推动公司幕墙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的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为1,14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到期后还本付息。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9.51万元。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注: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1)2021年1月,公司与鹤山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协议约定项目投资可行性、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等事宜,公司可以通过挂牌竞拍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自《投资协议》签署至今,双方合作持续进行,鹤山管委会持续向公司推荐鹤山工业城区域内地块,公司与其积极沟通用地需求,协调推进项目用地落实。公司根据土地实际出让情况、价格、项目建设要求现状等因素审慎论证各推荐地块,基于审慎决策使用募集资金原则,项目尚未投入建设。(2)受宏观经济波动和下游市场需求动态变化等因素影响,建筑幕墙行业整体面临一定调整压力,未来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综合考量当前业务发展及市场变化实际情况,结合业务定位、区域聚焦、优先发展等经营策略,充分考虑项目原计划实施用地推进可行性因素,多方积极筹划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方案。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至9月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wuxihs.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周祖庆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华凤娟女士、独立董事姚宁玲女士。前述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9日(星期五)至09月0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wuxihs.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贇

  电话:0510-88757765

  邮箱:zhengquanbu@wuxihs.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未来产业研发制造社区项目一期幕墙工程及附属泛光照明工程投标并中标。中标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未来产业研发制造社区项目一期幕墙工程及附属泛光照明工程。

  2、招标人: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锡山建筑实业有限公司、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中标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无锡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4、中标金额:29,742.87万元,其中幕墙工程金额为29,035.36万元。

  5、计划施工工期:约300日历天。

  6、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该项目幕墙工程金额约占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的13.43%。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该地区科创产业的高能级载体。

  风险提示: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合同签订事宜,项目实施内容均以正式合同内容为准。公司将按照合同及相关约束性文件要求组织施工、交付,但该项目工期较长,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3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军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5.9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580,096.53元。前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2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和原因

  (一)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在确保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研发方向涉及行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等领域。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该项目试验费用和研发材料费用预计将高于前期预算。同时,在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已购置的软硬件设备等方式,合理节省了设备购置费用。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预计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将更有利于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公司也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37                                公司简称:恒尚节能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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