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60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制定,具体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制定、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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