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02 公司简称:美迪西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半年度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CHUN-LIN CHEN先生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陈国铠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关联董事陈国铠、陈勇航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布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MEDICILON USA CORP拟开立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在《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和有序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时相关处理事宜;
(8)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10)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11)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相关事宜;
(12)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4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74.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4,709,299.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290,674.5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4日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77号)。
(二)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瑞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普瑞”)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晖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普晖”)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13个募集资金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项目资金17,747,271.9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135,823,241.73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05,660.38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167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6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月延期至2027年1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循环投资使用于项目中。
注4:美迪西北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审慎、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近年来市场和行业环境变化发生了较大变化,生物医药领域投融资景气度下滑,客户需求增速阶段性放缓。同时,公司另一募投项目“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的主体建筑已建设完成,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新药研发服务规模与水平。因两个募投项目均为增加公司研发实验室面积,提升实验设备条件和扩充研发服务人员规模,公司结合目前市场和行业环境变化及自身战略规划,拟终止募集资金对北上海项目的投入。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终止募投项目:“美迪西北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创新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已不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发展需要,拟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8,990.00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中的4,000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MEDICILON USA CORP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1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8,990.00万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3年8月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470.9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29.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7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终止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终止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美迪西北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创新产业基地项目” (以下简称“北上海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瑞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宝山区北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园罗店工业园区。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新增药物发现业务相关的实验室及机器设备,提升公司药物发现服务能力。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金额以募投项目终止、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二)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北上海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审慎、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近年来市场和行业环境变化发生了较大变化,生物医药领域投融资景气度下滑,客户需求增速阶段性放缓。同时,公司另一募投项目“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主体建筑已建设完成,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新药研发服务规模与水平。因两个募投项目均为增加公司研发实验室面积,提升实验设备条件和扩充研发服务人员规模。由于北上海项目已不符合目前市场需求,同时为降低由于项目进展较慢带来的项目土地被收回的风险,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依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对北上海项目的投入,后续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管理情况的相关需求,适时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或作出其他安排。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北上海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8,990.00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中的4,000.00万元(折合美元约562.52万元,以2025年8月27日汇率测算,具体外币金额以增资当日汇率为准)向全资子公司MEDICILON USA CORP增资以实施“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16,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8,990.00万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新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向全资子公司MEDICILON USA CORP增资以实施“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依托公司拥有的海外研发及销售团队,基于公司多年来积累的覆盖亚洲、北美、欧洲等地区的众多知名客户,以发挥美国波士顿子公司既有的海外销售与研发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海外生物医药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客户服务效率和业务获取能力,从而加速其国际化进程,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公司计划在美国、欧洲、日韩等地完善公司海外营销及服务网络布局,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海外营销网络,实现高质量发展,重点满足海外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加强与全球合作伙伴的沟通协作,为海外客户的商务拓展提供有效支撑。
公司已在美国波士顿建立全资子公司,拥有研发办公场地约2,000平方米,将以此为战略支点,力争逐步提升海外业务占比,为公司的发展和增长提供新动能。通过本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全球化战略,优化业务布局,灵活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MEDICILON USA CORP
3、项目实施地点:美国波士顿
4、项目投资构成:预计总投资额为4,000.00万元人民币(折合美元约562.52万元,以2025年8月27日汇率测算,具体外币金额以增资当日汇率为准),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额为4,000.00万元。
5、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6、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有利的政策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国家政策方面,高度支持创新药产业发展。近年来,有关部门积极出台创新药相关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改革创新药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放宽医疗市场准入以促进生物医药国际合作等,从生物医药生命全周期的各个环节支持创新药发展,为CRO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强调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优化投融资、审评审批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上海市、北京市等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具体实施细则,政策指引下医药产业基金投资活动频繁,新基金陆续筹备设立。作为临床前CRO,2015年以来公司参与研发完成的新药项目已有588件通过中国NMPA、美国 FDA、澳大利亚TGA审批进入临床试验,加速创新药的研发进程。未来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落细,有望提升国内创新药企业研发投入信心,促进生物医药产业持续创新发展,进而带动国内创新药以及 CRO公司的整体发展。
得益于国家鼓励创新药研发的大环境,国产新药IND数量快速增长,临床试验登记数量不断走高,为CRO发展提供长远动力。近年来国产创新药的出海进程也显著提速,根据医药魔方数据,2024年国产创新药BD交易总金额和首付款分别为523亿美元和41亿美元,双双刷新历史最高纪录,海外药企对中国研发能力高度认可。截至目前,公司已成功助力多款创新药物成功出海,也持续关注新兴医药企业的出海战略和商业化落地,全力支持全球合作伙伴的药物研发,助力创新药企扩展全球化版图。
2、广阔的海外市场为项目提供了充足的业务发展空间
受益于医药行业刚需属性、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全球医药市场未来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药物研发是医药行业向前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21世纪以来,制药企业在药物研发投入力度上不断加大。根据Frost & Sullivan数据,全球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将由2023年的2,606亿美元增长至2028年的3,592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6.6%。基于CRO企业在新药研发中有助于提高研发成功率、压低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医药企业对其认可度提高,全球CRO行业的渗透率也在稳步提高。同时,全球医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新药研究层出不穷,预计亦将推动全球CRO行业发展。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数据,全球CRO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约539.1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约821.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8.8%,预计2026年全球CRO市场规模将达到1,064.5亿美元,2030年达到1,477.3亿美元。
我国的CRO行业虽然相较海外发达国家起步较晚,是近二十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但随着研究技术能力的提高,中国CRO向国际监管水平接轨并具有研发成本及人才优势,我国的CRO行业稳步发展,在国际创新药研发市场中展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持续吸引国际CRO需求向中国转移。随着全球市场对CRO服务需求的增加,国内CRO企业都在积极探索,走出国门,努力建立和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按照国际规范进行所需的行业资质认证,积极布局与开拓国际市场。
综上,全球CRO市场空间广阔,中国的CRO企业积极加速国际化步伐,为本项目创造了充足的业务发展空间,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
3、公司积累的商务拓展经验和研发服务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基础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与运营,公司已建成一支较为成熟完善的销售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成功地拓展了为国内外大型制药企业及众多新兴的知名创新生物技术企业提供全方位新药临床前研发的服务。在寻找海外市场增长点方面,公司将在海外产业核心区域多点布局,加强商务团队的建设,增加集中拓展和培训的频率,助力海外BD和国内科研团队沟通,增加科研团队定期拓展频率,逐步建立适应海外市场竞争的市场销售体系。目前公司已在美国波士顿建成研发办公场地,与国内各研发实验中心配合、联动,进行资源共享,可有效应对海外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加强与全球合作伙伴的沟通协作,为欧美客户的商务拓展提供有效支撑。公司在国内外客户中已建立良好的技术口碑和服务记录,具备承接复杂国际项目的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充分依托公司国内外研发中心积累的丰富运营管理经验、强大的研发团队以及较高的服务能级,不断推进研发能力建设以及商务团队的拓展,以匹配海外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4、公司具备顺利实施本项目的资源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已组建了优秀的营销团队,建立了海内外营销网络,在中国多个重点城市建立了专业服务网络,并且营销网络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客户覆盖了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地区,至今已积累了众多国际知名医药企业及科研机构客户,包括合作超过15年的武田制药(Takeda)、吉利德科学公司(Gilead)、阿斯利康(AstraZeneca)、PTC Therapeutics, Inc.(NASDAQ:PTCT)等国际药企的认可。公司将以波士顿实验室为核心抓手加速全球化战略落地,公司将通过“线上+线下”双引擎驱动品牌全球化,提升品牌认知度,线上优化海外官网建设、强化数字化营销,线下以波士顿实验室为窗口积极参与国际行业会议。此外,公司以“高效响应”和“精准交付”为核心重塑客户服务体系,不断加强与全球合作伙伴的沟通协作,为欧美客户的商务拓展提供有效支撑。
人才是CRO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动力源泉。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CRO行业,积累和培养了大量的研发人才,同时亦不断吸收和引进外部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支专业完善、经验丰富、梯次合理的人才队伍,积累和完善了人才培养和引进经验,在海外已拥有由十多名人员构成的BD团队。同时,本次项目实施位于美国,美国拥有数量众多的顶尖名校,具备丰富的人才资源,且医药产业发达,为公司本项目的人才招募提供了基本保障。综上,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与人才基础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四)项目必要性分析
1、不断提高公司项目承接能力,积极满足大客户的业务需求
在研发成本急速增加和研发难度提升的双重压力下,医药企业越来越倾向于通过研发外包的模式来降低新药研发的成本,CRO参与新药研发的渗透率不断提高。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CRO的市场渗透率为49.2%,预计到2028年将提升至58.2%,渗透率稳步提升,药企逐渐加大外包比例是未来趋势。药企对CRO的实验室条件、实验设备和人员素质的要求也不断提升,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构建更全面、高效的研发服务能力,及时掌握客户需求及市场信息,能够有效提高公司项目承接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实验设备条件,完善商务拓展和研发服务团队建设,能够很好地满足海外大型制药企业大规模、标准化和持续性新药研发服务需求。
2、顺应全球化需求,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
随着大量资本和人力涌入国内CRO行业,这种高速扩张的模式使CRO企业和人员快速增加,行业竞争加剧,给国内的CRO企业带来了挑战。CRO企业随之调整资本开支规模和方向,国内头部竞争对手纷纷推进全球产能建设,均在海外建立并完善BD团队和客户网络,寻找新的机遇。公司紧跟CRO行业国际化趋势,通过美国子公司作为海外市场的前沿窗口,加速拓展海外业务,海外订单逐步放量,亟需完善本地化服务网络以支撑业务拓展,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是全球化的重要支撑,实施本项目有助于公司抢占海外市场份额,加快完善海外业务拓展网络体系,以维持和提升其全球竞争力,为后续公司实现海外业务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
3、海外业务规模扩大带动营运资金需求增加
公司已在美国波士顿建立约2,000平米研发办公场地中心,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项目是公司实现真正全球化运营不可或缺的战略支点,未来将与国内商务网络形成协同,全力支持全球合作伙伴的药物研发。
随着公司近年来加大海外拓展的力度,美国子公司的规模扩大,采购、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开支将会较大比例的增加,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等方式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
4、优化商务拓展效率和效果
随着创新药研发节奏的加快,全球创新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在海外市场尚处于快速渗透期,实施本项目,有利于公司与海外客户面对面的交流、实地的技术展示和本地化的快速响应,加快信任建立和项目推进效率。本地团队能更有效地进行潜在客户挖掘、需求评估、提案谈判和合同签订,缩短销售周期,提高转化率。同时提供更及时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支持,组织或参与本地行业会议、研讨会,强化客户粘性,挖掘更多客户资源,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并响应客户需求,抓住潜在的市场机会。
(五)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经营管理风险
海外市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随着公司规模的发展,公司的管理体系、业务程序将更加严格,将在人才管理、技术进步、生产效率、市场开拓、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亦将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新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及风险意识不能适应经营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公司的管理体系及配套措施未能较好地调整及完善,均可能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潜在的管理风险,导致公司管理效率下降,经营成本上升,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不断完善的管理体系,将进一步规范美国子公司的运营管理及内部控制,同时美国子公司的负责人QINGCONG LIN博士作为公司董事能够及时上传下达优化美国子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公司将进一步深入研究,改进、完善并创新适合公司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逐步强化流程化、体系化管理,有步骤地加强对现有管理团队的培训,引导管理人员将实践管理经验与先进管理理论相结合,减少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优化薪酬激励机制,保证公司核心技术及管理人员稳定性。此外,公司将积极顺应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业务拓展能力,以充分保障公司管理运营的可持续性。
2、人力成本上升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人才是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关键生产要素,公司需要配置充足的CRO专业技术人才,才能保证在行业竞争中维持优势。公司现拥有大量相关专业背景的 CRO专业人才。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合理科学有效地控制人员成本以匹配公司的业务增长需要,则人员成本未来大幅增长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程度影响。随着行业内CRO企业间对人才的需求愈发旺盛,企业间的人才竞争亦将愈发明显,若公司不能培养或引进高素质人才以满足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或者人才流动率过高,将影响到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强培训与绩效考核,进行执行标准化的质量管控。此外,公司会制定符合当地企业文化的管理制度,完善研发团队激励机制,将骨干研发人员与公司形成更强的组合体,减少关键人员的流失。
3、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前,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水平、人力储备等因素及变动趋势做出的,如果相关因素的实际情况发生变 化,可能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效益实现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及政策变动、关注市场变化以及国外最新科研状况等,以减少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4、 主管部门的审批风险
本次对美国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建设新项目涉及海外投资,资金汇出尚需经过商务部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办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各项手续,积极推进本次增资事项进展顺利。
(六)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为境内资金投向境外主体,因此本事项尚需履行商务部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
五、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布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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