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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1年6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85,18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2021年7月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477,957,000股,发行价格为2.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4,173.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6,116.88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00277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35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并将用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中。

  二、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 相关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4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数量为:1,285,18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1,477,957,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7元。

  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846.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639.75万元。于2021年7月21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47,795.70万股,发行价格为2.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173.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116.88万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00277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356号)。经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173.66万元,扣除承销费后,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到账金额417,386.8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49,379.12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2.90万元,除承销费后的发行费用支出为人民币1,650.04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37,741.81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1,032.06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349,379.12万元、支付除承销费后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650.04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2.90万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5,327,174.3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65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95,327,174.35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资金为人民币1,289,074,302.18元,置换除承销费后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252,872.17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 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025年1月3日,公司发布《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6月14日,公司发布《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年半年度发生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1,085.12万元。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年半年度发生票据等额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323.48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新型绿色建材装备的研发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新产业制造长沙基地一期项目

  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司预计新型绿色建材装备的研发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新产业制造长沙基地一期项目不能在原计划期限内完成。经公司审慎考虑,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等项目的完成或资金支付时间延期,具体如下:

  

  延期的具体原因:

  1)新型绿色建材装备的研发项目

  新型绿色建材装备研发项目旨在通过研制成套专业设备实现对隧道施工中产生的弃碴绿色再利用,同时完善公司隧道掘进与混凝土施工全施工链设备系列。该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设计建设周期较长,建设环节复杂且相互制约,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及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为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和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放缓了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决定将新型绿色建材装备的研发项目建设周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2)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于2023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目前已投入使用。因公司与施工单位约定的合同付款条件为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付款,第三方审计结算已完成,相关资金于2025年2月支付完毕。

  3)新产业制造长沙基地一期项目

  新产业制造长沙基地一期项目已于2024年2月完成竣工验收,现因第三方审计结算未完成,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续款项尚未支付。

  (2)深地深海地下工程装备的研发项目、地下工程装备再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及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研发项目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与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的议案》,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地深海地下工程装备的研发项目、地下工程装备再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及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研发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与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等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客观情况审慎论证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超额配售后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金额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配售后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意“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研发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铁建重工新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超额配售后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金额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等相关公告。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与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投入新项目,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5,513.02万元用于新项目 “引水隧洞掘进机装备研发与应用项目”。

  2.“新兴工程材料研制项目”实施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5,5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419.94万元(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新项目 “引水隧洞掘进机装备研发与应用项目”。

  3.将“轨道装备产业扩能与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募集资金进行调减, 募集资金投资额由29,000.00万元调整为23,000.00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引水隧洞掘进机装备研发与应用项目”。

  4.将“高端农业机械生产制造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7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引水隧洞掘进机装备研发与应用项目”。

  以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引水隧洞掘进机装备研发与应用项目”合计为26,132.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与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等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2021年7月21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416,116.88万元,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变更为416,536.82万元,差额部分主要系“新兴工程材料研制项目”实施完成,该项目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419.94万元利息收入所致。

  注2: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了《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超额配售后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金额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超额配售后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募集资金调整和实施主体变更(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本期报告暂不适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88425                                公司简称:铁建重工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5半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因素”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5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5.45%,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货款、税费及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同比增加。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5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贺勇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资格审核并形成了同意提名贺勇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明确审查意见。贺勇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贺勇军先生简历

  贺勇军先生于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并于2011年7月至2017年7月,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贺勇军先生于2003年3月至2005年8月历任中铁十一局集团株洲桥梁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部长兼市场部副部长、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5年8月至2007年10月历任中铁十一局经营计统部副部长、经营一部副部长兼海外办主任、道岔项目筹建组副组长兼技术组组长、中铁轨道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股权代表、董事;2007年10月至2017年7月历任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道岔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营销部部长、副总经理、职工董事。

  贺勇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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