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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13元。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959,109.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813,017.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1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066.04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66.04万元差异系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陆续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343.0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750.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2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战略和管理提升项目将为实现“以智慧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使命,进行智慧科技、产业运营业务的战略咨询规划,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带动现有业务的发展;进行内控与供应链的改革创新咨询,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持续增长的经营目标。因无法区分、量化战略和管理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系为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培养现有研发人员并引进国际专家合作,吸引行业国内外的优秀研发人才及国际合作的方式,形成科技成果创新,使公司核心产品契合市场长期需求,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保证公司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相关技术的先进性,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凸显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因无法区分、量化研发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信息化建设项目能提高公司在每个环节中的运营效率,使公司能在行业中取得竞争优势,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有助于减少运营成本,为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因无法区分、量化信息化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0,316.78万元,增加公司利润10,316.7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97.40万元,减少公司利润1,397.40万元;公司2025年上半年合计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8,919.38万元,增加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919.38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即金融工具减值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

  经测试,2025年上半年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0,316.78万元,增加公司利润10,316.78万元。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1.1 对于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公司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按照应收款项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1.2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客户的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1.3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如下:

  

  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1.4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长期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原则,根据所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2025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2025年上半年公司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97.40万元,减少公司利润1,397.40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5年上半年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919.38万元,增加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919.38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2)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的其它修订,详情请见附件。

  主要涉及修订的制度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修订的制度中07、16、17、18、19、20、21号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4: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附件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附件8: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对照表

  

  附件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7日(9:30-12:00、13:00-18: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IR@zeho.com.cn)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9月17日18: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10-59847911

  传真号码:010-82601974

  电子信箱:IR@zeho.com.cn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5069                                公司简称:正和生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付春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的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5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付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

  注册资本:人民币14,6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租赁设备;维修工程机械;城市园林绿化;种植花卉;水库管理;调水、引水管理;城市污水排放、疏通、清淤;城市道路养护;城市桥涵、隧道养护;市政设施抢险、维修;城市地下公共设施的管理;防空设施的管理;城市公用设施的综合管理;城外旷野公用设施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软件、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派遣;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设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39,399.88万元,净资产32,937.46万元,营业收入419,782万元,净利润9,117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周付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此外,周付春先生担任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日常业务需求,在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的情况下,计划开展向关联方提供专业分包等关联交易业务,预计在2025年将合计发生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的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符合公开、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为匹配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效能,同时结合各位董事的专业优势,同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张熠君(主任委员)、杨波、张慧鹏、周付春、王爽、张帆、王福山;

  2、审计委员会:王爽(主任委员)、梁文昭、章友、杨波、周付春;

  3、提名委员会:章友(主任委员)、梁文昭、王爽、张熠君、杨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梁文昭(主任委员)、王爽、章友、张慧鹏、周付春。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以邮件及短信等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张熠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码:2025-05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51)。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5年的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500.00万元。关联董事周付春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53)。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涉及修订的制度包括:(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5)《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7)《独立董事工作细则》;(8)《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1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1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1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16)《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1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1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19)《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54)及修订后的相应制度文件。

  本次修订的制度中(7)、(16)、(17)、(18)、(19)、(20)、(21)号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二) 其他披露事项”。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5-055)。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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