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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76版)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 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接D276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1-5项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上述拟修订的第1-6、16、20、21、25项公司治理制度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24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修订将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由现有的7名调整为9名,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2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孙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认为孙鑫先生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并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孙鑫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情况

  为积极响应可持续发展理念,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全面融入公司战略规划,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原“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增加ESG相关职责。

  根据战略与ESG委员会职权调整,将原《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权,修改了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内容,增加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等主要内容,修订部分条款。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孙鑫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2002年6月,任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2年6月至2017年6月,历任振华科技财务部会计、副部长;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振华资产经营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9月,历任振华科技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至今,任中国振华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孙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中国振华担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27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05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天府软件园G区G1楼22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01、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信函或邮件需在2025年9月15日16点前送达,邮箱:investors@csmsc.com。

  (三)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2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照、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上须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2025年9月15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2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investors@csmsc.com

  邮政编码:610200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709                                     公司简称:成都华微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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