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0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2,306,886.80元,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4月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9,0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16,000,000.00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6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559,359.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6,440,640.89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将扣除承销费用16,415,094.34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43,584,905.66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21]00023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2,553,609.1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3,722,299.44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51,000万元、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导致募集资金直接被划扣247.66万元、因承兑汇票到期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115.46万元、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投入2,009.11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3,693,113.2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38,196.48 元。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14,289,280.4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50,729,921.35元,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7,144,264.7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银行账户基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中装建设公司﹑东兴证券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上述银行账户基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中装建设公司﹑东兴证券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1,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9月11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未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公司该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据此,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违规事项的纪律处分。
2、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均已被冻结,致使募集资金无法正常使用,且部分募集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划转及因承兑汇票到期被银行划扣,不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未将冻结的募集资金解除冻结,未及时归还被法院强制执行划转及因承兑汇票到期被银行划扣的募集资金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附件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0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征求债权人意见的通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为尽快遴选出重整投资人参与中装建设公司的预重整/重整程序,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各方利益,预重整管理人拟以书面方式征求债权人对于遴选预重整/重整投资人的意见,征求意见的相关资料预重整管理人将按照各债权人预留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邮寄给各债权人。
202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经征求债权人意见,有关投资人的遴选结果如下: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正选单位;江西豪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前海亚商粤科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与粤浙(广东)控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备选单位。
202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与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5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粤03破申547号】,深圳中院裁定受理东莞铭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5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债权人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恒涔公司及康恒环境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各方同意就本次投资的投资方案进行进一步约定。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0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含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董事长庄小红女士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0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1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需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1)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存货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7,386.55万元,合计共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7,386.55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未经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涉及关联方,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11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装转2即将停止交易的
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中装转2”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中装转2”的最后一个转股日: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
2025年9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装转2”持有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可能会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中装转2”在相关程序中的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6,000.00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11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
二、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中装转2”将于2025年9月19日起停止转股,“中装转2”持有人持有的“中装转2”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情况的,如需转股,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
2025年9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装转2”持有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券持有人因无法及时行使转股权利而造成损失,为可转债的转股及交易保留较为充分的流动性缓释时间与空间,达成可转债的风险处置目的,经“中装转2”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保留“中装转2”的转股期限至重整受理后第30个自然日(即2025年9月18日),自第30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9月19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保留“中装转2”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后第15个自然日(即2025年9月3日),自第15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9月4日)起不再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自重整受理之日起进入债权申报期,债权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重整受理之日持有“中装转2”的债券持有人亦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可能会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中装转2”在相关程序中的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目前已增设3条可转债问题咨询专线,后续将由管理人安排专人接听,“中装转2”持有人可以拨打0755-23824115、0755-23612187和13810626952(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并沟通相关问题 。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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