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44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加视频接入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7人,实际出席董事1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顾建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关于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会议同意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关于披露2024年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更新《恢复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与与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顾建忠、施红敏、牛韧。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七、关于与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叶峻、应晓明。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八、关于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相关关联交易统一决议的议案
其中,董事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对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监事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开展标的为公司提供的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的后续管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要求执行,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交易条件、依法合规开展,确保不发生利益输送;其中,属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的,按相关规定另行履行董事会或者股东会逐笔审批程序。
九、关于修订《代理销售理财公司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管理规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内部审计章程。
十一、关于业务连续性之应急预案及演练管理专项审计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陈雷先生为公司副行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雷先生担任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十三、关于修订《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5年上半年经营管理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陈雷先生简历及相关信息
陈雷,男,1978年5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政工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团委书记、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总行直属党委委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雷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31,200股。陈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45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葛明监事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5年上半年经营管理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2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bosc.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应出席董事17人,实际出席董事17人。本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4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以届时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4,262,692千元(含税)。
1.5 本集团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未经审计。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注册成立于1996年1月30日,总部位于上海,2016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1229。目前,本公司已在上海、宁波、南京、杭州、天津、成都、深圳、北京、苏州设立一级分行,在无锡、绍兴、南通、常州、盐城、温州、前海、深汕特别合作区、泰州等设立二级分行,分支机构布局覆盖长三角、京津、粤港澳和中西部重点城市。陆续设立了上银香港及其子公司上银国际、上银基金、上银理财,并设立村镇银行及消费金融公司。本公司是国内20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是首批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并纳入沪深300、上证180等指数的上市公司。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25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本公司按一级资本排名第66位,较2024年上升1位。
本公司始终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精细化管理、专业化经营,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业务,深化综合金融服务,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发展,强化交易银行和投资银行基础服务功能。零售业务,积极培育面向城市居民的财富管理和养老金融服务专家特色,加快消费金融发展。金融市场和同业业务,培育核心投资交易能力,优化同业客户一体化经营体系,着力提升代客及托管业务综合服务质效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本公司将深化客户经营、数字化转型等战略重点作为贯穿业务发展的主线,不断优化客户体验、完善产品服务体系、提升客户经营效能。
2.3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计算。
2.3.2 主要财务指标
2.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计算。
2.4 股东情况
2.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一致;
2、报告期内,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因总股本增加,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变化;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因增持股份引起持股数量变动;
3、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BANCO SANTANDER,S.A.)持有本公司股份929,137,2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54%,其中8,479,370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占本公司总股本0.06%;
4、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6,211,2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00%,其中42,635,320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占本公司总股本0.30%;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票的机构,其中包括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包括代理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分别持有8,479,370股和42,635,320股本公司股份;
6、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7、报告期内,上述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的情况。
2.4.2 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5 债券相关情况
2.5.1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2.5.1.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1月25日,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并加上发行费用产生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9.66亿元;2021年2月10日,上述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上银转债”,代码“113042”。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有关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1月21日和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5.1.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2.5.1.3 报告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2.5.1.4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2025年6月12日,本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A股普通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本公司可转债发行后,当本公司出现因派送现金股利使本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为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上银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除息日)起,由人民币9.0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8.87元/股。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见下表:
2.5.1.5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为2021年1月发行的“上银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新世纪出具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银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新世纪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上银转债”的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有关负债情况详见财务报表及附注。本公司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来源主要包括本公司业务正常经营所获得的收入、现金流入和流动资产变现等。
2.5.1.6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按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2.80%(含税),向截至2025年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上银转债持有人,支付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期间的利息。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银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临2025-002)。
2.5.2 其他债券相关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行债券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2。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耕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战略引领,以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为主线,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入推进数字化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
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额32,937.1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8%,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力度,报告期末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4,369.8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2%;聚焦存款拓展,深化客户经营和综合化金融服务,报告期末存款总额17,813.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17%。
营收盈利保持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73.44亿元,同比增长4.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1亿元,同比增长2.02%。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34.8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6%。
资产质量总体平稳。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推进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客群、重点产品、重点机构的风险管控,严控不良新增,同时加大存量风险化解处置力度。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18%,与上年末持平。
资本水平充足。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强化资本管理,完善资本管理机制,加强资本预算和风险加权资产限额管理,优化经济资本管理体系,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4.62%,一级资本充足率11.6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78%,分别较上年末提升0.41个百分点、0.43个百分点、0.43个百分点,均符合监管要求和本集团规划目标。
3.2 财务报表分析
3.2.1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1亿元,同比增长2.62亿元,增幅2.02%,下表列出本集团主要损益项目变化:
单位:人民币千元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73.44亿元,同比增长10.97亿元,增幅4.18%。本集团营业收入主要项目的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2.2 资产负债表分析
3.2.2.1 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32,937.1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0.58亿元,增幅2.08%。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
3、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客户贷款和垫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4,369.8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2.28亿元,增幅2.22%。客户贷款和垫款情况详见半年度报告“贷款质量分析”。
3.2.2.2 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30,298.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78.82亿元,增幅1.95%。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
负债;
2、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款总额17,813.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3.34亿元,增幅4.17%。其中,公司存款余额11,634.2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8%;个人存款余额6,179.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1%。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2.2.3 股东权益
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为2,638.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1.77亿元,增幅3.6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实施利润分配等。
单位:人民币千元
3.2.3 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7.82亿元,同比减少1,270.12亿元,主要由于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增加等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9.95亿元,同比增长1,337.75亿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4.15亿元,同比增长100.74亿元,主要由于发行债务证券收到的现金增加。
3.2.4 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3.2.5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本集团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资本管理情况、资本计量情况、信用风险资产组合缓释后风险暴露情况详见在本公司网站(www.bosc.cn)披露的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2、交易账簿和银行账簿间转换的风险加权资产为2024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施
后的新增项目;
3、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2.6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3.2.7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3.2.8 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人民币千元
3.2.9 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财务信息
注:
1、存贷比为监管法人口径;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合计/资本净额。
4 重要事项
4.1金融债券发行情况
2025年3月,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15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票面利率为1.97%,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本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改善流动性指标,并用于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实体经济。
2025年5月,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5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票面利率为1.67%,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科技贷款、发放科技相关产业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4.2“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本公司积极响应上交所倡议,于2024年8月制定并披露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积极落实行动方案,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上半年进展情况评估如下:
一、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经营管理质量
公司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党建统领和战略引领,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支持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履行国有企业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客户经营,加快业务特色培育,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快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质量。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二、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公司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在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实现自身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三、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持续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遵循新《公司法》和国资改革导向,完善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制度,推进监事会改革,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推进完善新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详见本报告“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章节。
四、提升投资者回报,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一是加强市值管理。制定市值管理办法、估值提升计划,强化推进执行及评估。高度重视市场价值评价,加强市值影响因素分析,2025年以来通过增加现金分红、管理层增持、丰富信息披露内容、强化投资者沟通等措施,强化投资价值传导,推动估值修复。保持与主要股东的良好沟通,引导主要股东长期投资。
二是提升投资者回报。积极贯彻“新国九条”规定,执行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保持稳健、持续的分红政策。重视提升投资者回报,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31.22%,较上年度提高1.16个百分点。重视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提高分红频次,继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后,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已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比例较2024年度进一步提升。
三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落实法律法规和上交所规定,依法合规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丰富披露内容和分析维度,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质量。强化主动披露,充分展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策略、发展成效,广泛应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提升信息披露可读性。完善ESG信息披露内容,持续推进ESG报告转型,传导可持续发展价值。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七年获得上交所A类评价。
四是构建良好投资者关系。坚持价值创造导向,持续完善与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交流机制,及时回应和反馈资本市场关切。不断完善交流渠道和方式,持续强化数字化应用,丰富沟通方式,召开“现场+线上视频直播+网页文字互动方式”三维一体业绩说明会,借力线上渠道高效、零距离沟通优势,有效提升各类投资者和分析师参与度。推进提升市场交流频率和层次,积极组织有特色的投关活动,开展反向路演、“我是股东”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等,进一步增进与资本市场有效沟通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董监高增持股份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合计10人分别于2025年7月23日至7月25日期间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A股股票,共计440,000股。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将上述所购股票自买入之日起锁定两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bosc.cn)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46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1、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调整向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国际(深圳)”)转让相关资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的支付进度,其他业务要素保持不变。
2、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微集团”)人民币4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3年。
● 回避表决事宜:
关联董事顾建忠先生、施红敏先生、牛韧先生对与上银国际(深圳)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对与新微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本次与上银国际(深圳)的关联交易为调整支付进度,与新微集团的关
联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均无重大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与上银国际(深圳)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调整向上银国际(深圳)转让相关资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的支付进度,其他业务要素保持不变。
上银国际(深圳)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与新微集团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新微集团人民币4亿元授信额度,用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持券及投资,授信有效期3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新微集团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上银国际(深圳)为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守元担任上银国际(深圳)董事长,因此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新微集团为公司主要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银国际(深圳)
上银国际(深圳)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20,098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茅彦民,由公司全资控股。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在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投资须经审批)等。
2、新微集团
新微集团成立于1995年7月,注册资本4.70亿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宇,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28号3楼328室,经营范围:电子科技、信息科技、物联网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材料与器件、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的销售,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的设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创意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与上银国际(深圳)、新微集团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一般商业规则,交易定价与交易条件不优于其它同类非关联方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上银国际(深圳)的关联交易为调整支付进度,与新微集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与上银国际(深圳)的交易涉及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条款(支付进度)变更,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与新微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亿元,不足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曾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包含本次交易在内的新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关于与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外,其他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上海银行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47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届时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一、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730,221千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3,230,678千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4,613,732千元。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届时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14,208,972,242股测算,合计拟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人民币4,262,692千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22%。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已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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