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8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工作调整,陈光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双宏阳先生担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
双宏阳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双宏阳先生的简历详见本行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双宏阳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1-67009199
传真:0371-67009898
邮箱:ir@zzbank.cn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暨中期报告(“本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行全部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5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进行了审阅。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飞先生,行长李红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厚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强先生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2025年上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注:2025年8月28日,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双宏阳先生获聘任为本行的证券事务代表,陈光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的证券事务代表。
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注:
1.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收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收益等。
2.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放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无需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3. 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4.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5. 2024年起,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此前,本行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
6. 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 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8. 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9. 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0. 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1. 杠杆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阅)的数据重新计算,存贷款比例为根据审计(阅)后的贷款总额除以存款总额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2.2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2.3 非经常性损益及金额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3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8,322户,其中A股股东108,273户,H股股东49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注:
1.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5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报告期内,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 控股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 经营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两高四着力”,通过统筹改革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业务转型,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发展根基。本行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发展全过程,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把关定向作用。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优化经营管理导向和行为规范,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
坚守服务定位,提升工作质效。本行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响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切实履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全力服务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大力支持河南省“7+28+N”重点产业链群建设,紧密围绕“三个一批”项目,积极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持续建设惠农签约站点和社区志愿者服务站,不遗余力为保稳定、惠民生贡献金融力量。
推进改革转型,增强内生动力。持续深化业务转型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塑,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完善干部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对外客户体验第一、对内提升效率第一”,持续提升线上化、数字化服务水平,优化产品体系和服务流程,健全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推动各业务条线协同联动,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打造更加专业、稳健、优质、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
2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本行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锚定目标、勇毅前行,积极推动各项业务发展,经营业绩保持稳健。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6.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97亿元,增幅4.64%;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17亿元,增幅1.05%;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33亿元,增幅2.10%。本行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3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7,197.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33.73亿元,增幅6.41%。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资产投资以及拆出资金增加。本行资产总额中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人民币6,623.6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22.93亿元,增幅6.82%。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应付债券及往来清算款项等负债的增加。
注:其他负债主要包括待结算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及预计负债等。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73.7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0.80亿元,增幅1.92%;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54.8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0.41亿元,增幅1.91%。主要是本行持续盈利所致。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卫志刚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全部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飞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双宏阳先生为本行证券事务代表,其简历详见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召开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双宏阳先生简历
双宏阳先生,198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
双先生于2012年7月进入本行工作,先后在本行会展支行、董事会内审办公室任职,现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双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聘任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其中徐长生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胡跃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9:00依次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行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特此提请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将视同其对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相同内容的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表决。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H股普通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H股股东会议通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所示:
(二)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三)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3项议案、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共2项议案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共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行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三)、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至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8:30-12:00,14:00-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16日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行。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25层2510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双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009199、0371-67009585
传真:0371-6700989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
邮箱地址:ir@zzbank.cn
邮政编码:4500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A股投票代码:362936
2.A股投票简称:郑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应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A股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A股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A股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A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9:15-15: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一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拟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2.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本授权委托书应于本次股东大会举行时间前24小时填妥、签署并通过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附件二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对拟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2.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本授权委托书应于本次股东大会举行时间前24小时填妥、签署并通过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单位全称: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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