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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68                                         公司简称:中科星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5-059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关于同意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0年6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2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1,5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0,865,985.17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684,014.8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71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1.以前年度销户转出金额93,488.79元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账号:110902695810110)2020年11月26日销户时账户剩余利息,已转入基本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以前年度结项补充流动资金21,570,267.73元中4,298,822.43元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账号:20000005463100034969171)空天遥感数据AI实时处理与分析系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674,826.53元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富力城支行(账号:102490742620)基于GEOVIS数字地球的PIM应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327,286.45元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北里支行(账号:110060878013000437873)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269,332.32元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发地支行(账号:10241000000357611)基于GEOVIS6数字地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2025年上半年销户转出金额44,986.59元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超募资金项目账户(账号:8110701013401928032)于2025年6月10日销户时账户剩余利息,已转入基本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5月11日出具《关于同意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2年6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0,75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9,999,988.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235,151.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2,764,836.5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233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基于GEOVIS数字地球的PIM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中科星图空间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西安中科星图空间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并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中科星图空间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中科星图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就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30日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星图数字地球合肥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额为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有未到期赎回大额存单5,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3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5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4.3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6.55元/股(含)。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6,564,952.31元,用于回购股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5上半年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5上半年度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5-060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各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1,575,982.3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1-6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76,901,741.81元,主要是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依据及计算方法为: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本公司基于账龄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1-6月,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4,674,240.50元,主要是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91,575,982.31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1,575,982.31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5-058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张克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5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债简称:25楚天K1   公司债代码:24269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8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股东应于2025年9月14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现场、邮寄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

  (四)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4楼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50)

  电话:027-87576667

  传真:027-87576667

  联系人:罗琳  程勇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备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9月14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顺序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债简称:25楚天K1  公司债代码:24269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再审裁定书

  暨民事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73,123,288元(计算至2023年7月4日)及其他相关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二审判决后,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8月27日,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省高院”)(2025)鄂民申3284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

  一审第三人:武汉熙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投资公司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法院”)提交起诉状,就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对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2024年9月9日,投资公司收到东湖高新区法院(2023)鄂0192民初10368号《民事判决书》,东湖高新区法院以被告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非《睿海天泽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转让协议书》的合同相对方、投资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为由驳回投资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9月23日,投资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2024年11月28日,投资公司收到武汉市中院(2024)鄂01民终20098号《民事判决书》,武汉市中院驳回投资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034、2024-040、2024-051、2024-058)。

  因不服二审判决,投资公司于2025年5月向湖北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湖北省高院于2025年7月30日组织听证,于2025年8月22日作出(2025)鄂民申3284号《民事裁定书》,于2025年8月27日向投资公司送达该裁定书。

  二、本次诉讼再审裁定情况

  湖北省高院在(2025)鄂民申3284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指定了武汉熙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还约定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保证指定机构完全履行购买义务,但该内容指向不明确,无法确定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对指定机构不完全履行购买义务应承担何种性质的责任。其后,武汉熙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受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指定与投资公司签订《睿海天泽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转让协议书》,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并未参与该协议的签订,不是该协议书的合同相对方,故原审认为投资公司主张由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案涉转让价款并赔偿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湖北省高院裁定如下:

  “驳回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24年11月收到二审判决后,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为维护自身权益,投资公司将继续要求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武汉熙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承诺,并计划按照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诉讼监督。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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