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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主持,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晶合集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晶合集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杨国庆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88249                                公司简称:晶合集成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6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谢明霖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谢明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谢明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 非独立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谢明霖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明霖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明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谢明霖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绍亨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陈绍亨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陈绍亨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 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陈绍亨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绍亨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陈绍亨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绍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陈绍亨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提名邱文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邱文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8(1)条的规定选举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铤先生的薪酬依据独立董事的现行薪酬标准执行,起薪时间为任期开始之日。陈铤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向绿色、社会责任清晰、治理完善的方向发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长远战略和运营实际需求,现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对《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增加ESG相关职责,《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名称同步修改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战略委员会”表述同步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不再另行履行审批流程。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调整,任期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文生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市政协浦东新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联副主席。199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过程机械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5年8月于中兴通讯历任软件工程师、手机软件部部长、手机系统部部长、全球移动通讯系统手机产品线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20年11月历任华勤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邱文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铤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University of South Wales会计及金融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1995年10月至2001年2月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高级税务会计师;2001年4月至2008年7月于Cyron Hong Kong Publisher担任负责人;2008年8月至2021年7月于Money Master Management Ltd担任副总监;2021年8月至今于MSB Global Capital Corp.担任中国区CEO。

  截至目前,陈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54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2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9日及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晶合集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6-12、16-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16、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2、3、19: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议案16:蔡国智、朱才伟、郑志成、周义亮。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下午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箱(发送至stock@nexchip.com.cn)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时间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9月12日16: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晶合集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联系电话:0551-62637000转612688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数”中明确具体的投票数量,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8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6,219.61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如存在合计值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及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13.7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6,205.8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219.6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51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香港”)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香港成立于2008年5月14日,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力宝中心2座32楼3203A-05室,致力为香港、国内及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专业及多元化之服务,包括从事香港公众实体审计鉴证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近三年,容诚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香港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以及法律诉讼。

  (二)审计收费

  容诚香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要求、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与容诚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香港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工作需要,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最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52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603689.SH)、国盾量子(688027.SH)、恒烁股份(688416.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星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新传媒(601801.SH)、耐科装备(688419.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司开丽,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开始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603997.SH)、致尚科技(301486.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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