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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31                                                  公司简称:皓元医药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的总股本212,098,76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6,967,901.2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的11.1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100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相关规定,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259,246.65元(未经审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的总股本212,098,76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6,967,901.2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1,761,472.63元,未经审计)的11.1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2025年中期公司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在满足2025年中期分红的条件下,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101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6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47.09万元,影响2025年1-6月利润总额6,147.09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74.58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8.15%。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1-6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620.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5年1-6月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23.41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较大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经测试,本期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6,096.68万元,主要是受产品预计售价及相关存货库龄影响,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多。

  公司2025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6,147.09万元,该等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5年1-6月利润总额6,147.09万元,减少2025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74.5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20,159.09万元)的28.15%。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1-6月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6,620.09万元,2025年1-6月利润总额相应减少6,620.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6,152.65万元,并相应减少2025年1-6月公司所有者权益6,152.6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107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至9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y@chemexpres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分红事项,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3:00-14:3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直播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现金分红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3:00-14: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经理郑保富先生,董事会秘书沈卫红女士,财务总监李敏女士,内审部负责人张玉臣先生,独立董事王瑞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至9月2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y@chemexpres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8338205

  联系邮箱:hy@chemexpres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102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

  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1、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情况

  为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需求,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子公司皓元生物、皓鸿生物、重庆皓元、香港皓元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9,141.13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上述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由子公司根据需要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郑保富先生或其他经营管理层签署与办理本次银行授信、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下的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以子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本次申请的具体授信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如无特别说明,公告中涉及的美元均按2025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1371折算计入合计数。

  2、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拟定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的具体内容及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是公司基于目前已存续担保的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做出的担保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在上述子公司内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本次被担保对象皓鸿生物、香港皓元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但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豁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方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目前均未签订授信协议及相关担保协议,后续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贷款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子公司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皓元生物、皓鸿生物、重庆皓元、香港皓元的授信将用于日常经营及相关主营业务拓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担保中,除重庆皓元外,其他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重庆皓元80.1887%的股权,重庆皓元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对重庆皓元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和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够有效控制重庆皓元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重庆皓元的其他股东受限于自身资产,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同比例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皓元生物、皓鸿生物、重庆皓元、香港皓元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皓元医药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由皓元医药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皓元医药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事项已经皓元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皓元医药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皓元医药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由皓元医药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6,080.13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96%、12.00%。此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103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的规定,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2,23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22,350手(8,223,5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3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0,612,390.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1,737,609.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6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20,589,058.15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与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506,589,058.1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引1号》的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12月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0201012901842774);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16190100100308815);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1941334410008);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6250188000159364)。

  2024年12月19日,公司与菏泽皓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皓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武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3852404911);公司与菏泽皓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武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6052415981)。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1,105.0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4年12月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033.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33.30万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68.48万元(不含税)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40,333,017.9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部分车间、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实施地点在原厂区内进行调整,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9年6月。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部分车间、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实施地点在原厂区内进行调整,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9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注5:因市场环境、客户要求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公司计划下半年启动项目的投建工作。

  注6:“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包含“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账户的利息收入。

  注7: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2025年1-6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104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或“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以下简称“CDMO项目”)部分车间、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实施地点在原厂区内进行调整,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9年6月。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2,23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22,350手(8,223,5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3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0,612,390.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1,737,609.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6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菏泽皓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皓元”)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103)。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该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与原因

  1、CDMO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的情况与原因

  CDMO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化工园纬四路与经六路交叉口东北角厂区,对应的产证编号为鲁(2024)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7847号、鲁(2024)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7846号、鲁(2025)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5468号11因菏泽皓元名称由“山东成武泽大泛科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菏泽皓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鲁(2023)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8647号、鲁(2023)成武县不动产权0057046号、鲁(2023)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69131号已相应换发为鲁(2024)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7847号、鲁(2025)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5468号、鲁(2024)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7846号。,三块土地毗连相接,构成约158亩的长方形地块。为了更加合理的利用好空间,节约建筑成本和运营成本,满足政府的相关要求,公司计划对这三块土地上的部分车间、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位置进行适当的调整,本次调整后,CDMO项目仍在本厂区内的这三块土地上,本次调整不会导致CDMO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产能规模等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在该厂区内的各车间反应釜数量与仓储需求匹配分析,现有的丙类仓库无法满足公司需求,综合考虑各车间位置以及构造,公司拟将位于鲁(2024)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7847号上的车间4改造为丙类仓库。公司拟将车间4前期已投入相关反应釜设备(截至目前投入金额1,439,898.00元)转移至其他功能车间,车间4中已投入的土地建设工程费用(截至目前投入金额3,245,859.47元),因土地建设工程设施无法进行转移,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后续新增的丙类仓库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

  (2)为了更加合理地利用现有厂房空间资源,更好地满足CDMO项目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需求,有效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车间4和车间10从地块鲁(2024)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7847号上调整至鲁(2024)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7846号、鲁(2025)成武县不动产权第0005468号,车间配套建设的部分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建筑位置的调整,调整后CDMO项目所有的建筑仍在本厂区内的这三块土地上。

  上述调整不会导致CDMO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产能规模等发生变化。后续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较大差异或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审议程序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CDMO项目延期的情况与原因

  CDMO项目虽然在前期已经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多重不可控因素以及市场、监管环境变化等影响,项目进展未达预期,公司拟将其延期至2029年6月,具体原因如下:

  (1)该募投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启动部分建设工作,后因公司阶段性资金紧张而暂缓推进。鉴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于2024年12月到账,滞后于募投项目计划启动时间,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晚于预期。另外,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有关自动化建设的要求,车间在新建前公司需要完善相关政府审批流程,预计办理周期为4-6个月。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将进一步延后4-6个月,进而造成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有所延期。

  (2)在该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公司基于服务中的客户临床早期阶段项目的预计进展,判断其需求可以覆盖本项目建成后的满产产能。但实际推进过程中,市场情况与公司先前的预计存在一定偏差:一方面,原料药中间体及制剂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产业链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凸显,导致下游扩产需求放缓;另一方面,公司服务的处于临床早期阶段的项目推进进程不及预期,导致客户对公司产业化CDMO服务能力的需求紧迫性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安徽皓元原料药基地已经初步建成,且当前正在推进菏泽皓元中间体基地的建设,前述自有基地可以在短期内承担部分原料药、中间体的生产职能,在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短期内维持委托加工的模式更具经济性。综合考虑在手订单规模、市场竞争态势情况以及现有产能利用情况,本着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决定放缓本项目建设进度,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复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经审慎评估,公司计划优先推进本项目其中2个车间的建设,由此导致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有所延期。

  综上,综合考虑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市场环境、实际建设进度及规划需求等情况的影响,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司决定在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将部分车间、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整体延期至2029年6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CDMO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将部分车间、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整体延期至2029年6月。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以及以自有资金置换CDMO项目车间4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土地建设工程费用并转至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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