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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人。本次会议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陈海强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三、通过《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9年度资本规划》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资本债券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本次发行资本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 发行方案

  1.工具类型:可发行的资本债券包括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及二级资本债券,且该等资本债券需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发行规模:上述资本债券发行规模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0亿元。

  3.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符合以下要求:

  (1)赎回选择权:自发行之日起满5年后,本公司有权在获得监管机构认可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赎回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全部或部分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3)期限:与本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4)票面利率:参考市场利率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适时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6)发行区域:可在境内或境外发行。

  4.二级资本债券应符合以下要求:

  (1)赎回选择权:自发行之日起满5年后,本公司有权在获得监管机构认可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赎回二级资本债券;

  (2)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全部或部分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3)期限:不少于5年;

  (4)票面利率:参考市场利率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适时计入本公司二级资本;

  (6)发行区域:可在境内或境外发行。

  5.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24个月止。

  (二)有关授权事项

  1.债券发行期间相关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共同或单独全权决定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资本债券发行期次、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对象、发行条款具体内容等,选聘中介机构,办理债券登记托管,申请债券上市流通,进行与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2)向相关监管机构申报备案债券的发行,并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及审批要求,对发行方案、申报材料、备案文件、债券名称、条款设计及其他与债券相关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3)其他与债券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24个月止。

  2.债券存续期间有关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各期次债券存续期间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排还本付息、在满足赎回条件的前提下行使赎回选择权、在触发事件发生时按照约定进行减记、信息披露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通过《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杨朝晖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杨朝晖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提名杨朝晖先生为浙商银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杨朝晖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杨朝晖的简历详见附件。

  八、通过《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郑新刚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郑新刚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提名郑新刚先生为浙商银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郑新刚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郑新刚的简历详见附件。

  九、通过《关于补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马红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通过《关于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于与董事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董事对涉及本人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本议案中每项事项的表决结果均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与监事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与高级管理人员(非同时担任董事)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前述人员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开展购买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等类型的关联交易,包括存款、支付结算、信用卡、个人贷款、理财产品等,且前述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化定价,按照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如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拟与本公司开展除上述购买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等类型以外的关联交易,或达到《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关联交易,或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规定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另行履行关联交易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和披露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涉及的浙商银行与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发生的购买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关联交易,与浙商银行日常业务具有相关性,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一、通过《关于呆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通过《关于召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杨朝晖先生简历

  杨朝晖,男, 1970年8月出生,大学,中级经济师。杨先生曾任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

  郑新刚先生简历

  郑新刚,男,197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郑先生曾任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8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0名,实际出席监事10名,其中,彭志远监事因工作安排视频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郭定方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近日收到非执行董事倪德锋先生、金国蕊女士的辞职报告。倪德锋先生、金国蕊女士因工作安排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杨朝晖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郑新刚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朝晖先生、郑新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其任职资格获监管部门核准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日,倪德锋先生、金国蕊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尚未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尚未正式履职。

  (二) 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倪德锋先生、金国蕊女士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倪德锋先生、金国蕊女士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提名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于 2024 年8月9日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在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职。截至本公告日,倪德锋先生、金国蕊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尚未取得监管部门核准。

  倪德锋先生、金国蕊女士已向本公司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二、 董事补选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杨朝晖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郑新刚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朝晖、郑新刚(简历详见附件)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其任职资格获监管部门核准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杨朝晖先生简历

  杨朝晖,男, 1970年8月出生,大学,中级经济师。杨先生曾任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

  郑新刚先生简历

  郑新刚,男,197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郑先生曾任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A 股股票代码:601916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报告于2025年8月28日由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实有董事11名,亲自出席的董事11名,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10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无中期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4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本报告所载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作四舍五入调整。任何表格中总数与金额总和间的差异均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1.5 本公司2025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6 本公司行长(代行董事长职责)陈海强、主管财务负责人侯波和财务机构负责人张简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

  

  2.2 公司业务概要

  浙商银行是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浙江杭州,系全国第13家“A+H”上市银行。开业以来,浙商银行立足浙江,放眼全球,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

  浙商银行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全面构建“正、简、专、协、廉”五字政治生态,践行善本金融,坚持智慧经营,建设人文浙银,深入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协同改革,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境界。

  2025年上半年,浙商银行营业收入332.48亿元,同比下降5.76%;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76.67亿元,同比下降4.15%。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3.3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0.63%,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89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9%;总负债3.14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0.62%,其中:吸收存款余额2.07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47%;不良贷款率1.36%、拨备覆盖率169.78%;资本充足率12.31%,一级资本充足率9.6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39%,均保持合理水平。

  截至2025年6月末,浙商银行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369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浙江大本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环渤海、海西地区和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在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2025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浙商银行按一级资本计位列82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高等级AAA主体信用评级。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

  (1) 有关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请参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非经常性损益”。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本行2023年6月和7月分别完成A股配股和H股配股发行工作,2023年上半年的每股收益计算受配股因素影响。

  (3) 期末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2 补充财务比率

  

  注:

  * 为年化收益率。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本行2023年6月和7月分别完成A股配股和H股配股发行工作,2023年上半年的每股收益计算受配股因素影响。

  (2)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数。

  (3) 平均权益回报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工具的净利润)╱期初及期末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平均数。

  (4)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5) 自2023年度报告起,本行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指引》(银协发[2023]34号)的规定计算不良贷款率和贷款拨备率,其中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6) 拨备覆盖率=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贷款拨备率=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集团口径与银行口径该指标无差异。根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规定,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本集团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140%和2.1%。

  (7) 自2024年1月1日起,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的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指标。

  

  注:

  (1)本表数据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其中,贷款迁徙率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年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正常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不良贷款并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的金额)/年初正常类贷款余额×100%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年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关注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不良贷款并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的金额)/年初关注类贷款余额×100%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年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次级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并进行处置的金额 )/年初次级类贷款余额×100%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年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可疑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损失类贷款并进行处置的金额 )/年初可疑类贷款余额×100%

  4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13,803户,其中A股股东213,694户,H股股东109户。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流通股东(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中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沪股通股票)。

  (2)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 据本公司所知,截至报告期末,表中股东均未涉及参与转融券出借业务。

  4.2 境外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存续的优先股。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全面构建“正、简、专、协、廉”五字政治生态,践行善本金融,坚持智慧经营,建设人文浙银,全面开启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协同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焕芯强基”工程,持续夯实科技基础能力,高质量发展开启新征程。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3,464.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9.46亿元,增长0.63%,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8,885.3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4.16亿元,增长1.69%。负债总额31,421.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3.07亿元,增长0.62%,其中:吸收存款20,658.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5.25亿元,增长7.47%。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32.48亿元,同比减少20.31亿元,下降5.76%,其中:利息净收入230.46亿元,同比减少5.96亿元,下降2.52%;非利息净收入102.02亿元,同比减少14.35亿元,下降12.33%。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76.67亿元,同比减少3.32亿元,下降4.1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36%,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9.78%,比上年末下降8.89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31%,比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2.31%,比上年末下降0.30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62%,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39%,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

  5.2 合并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76.67亿元,同比下降4.1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0.4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8%。营业收入332.48亿元,同比下降5.76%,其中:利息净收入230.46亿元,同比下降2.52%;非利息净收入102.02亿元,同比下降12.33%。业务及管理费93.75亿元,同比下降5.77%,成本收入比28.20%,同比持平。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3.00亿元,同比下降10.90%。所得税费用17.23亿元,同比增长15.02%。

  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5.3 合并资产负债表分析

  5.3.1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3,464.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9.46亿元,增幅0.63%。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18,461.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4.91亿元,增幅1.85%;金融投资10,471.0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83.44亿元,降幅0.79%。从结构上看,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资产总额的55.17%,比上年末上升0.66个百分点;金融投资占资产总额的31.29%,比上年末下降0.45个百分点。

  资产运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

  (1)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2)金融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3.2 负债

  本集团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扎实开展负债结构优化工程,建立系统性的低成本负债发展机制,持续提升负债质量。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31,421.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3.07亿元,增幅0.62%。

  负债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3.3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合计2,002.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35亿元,增幅0.67%。

  5.4 发展战略及执行情况

  (一)发展理念

  生态层面:构建“正、简、专、协、廉”五字生态。

  发展层面:练好“善、智、勤”三字经,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作风层面:坚持严的基调,发扬“六干精神”。

  (二)战略体系

  一个发展总纲: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三大目标方向:一流的正向正行的社会影响力、一流的专业专注的行业竞争力、一流的共进共荣的企业凝聚力。

  三个战略指引:善本金融、智慧经营、人文浙银。

  四大战略重点:数字化改革系统开启、深耕发展全面推进、五大板块协同发展、财富管理全新启航。

  N项策略措施:构建善本金融六大支柱体系(金融顾问、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善本信用、善本信托、员工向善和问责向善);构建智慧经营“346”体系(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快数字化转型“3”大维度,中收扩大、弱敏感资产夯基、负债结构优化、数字化营收提升“4”大工程,综合协同改革、资源配置机制、绩效考核机制、风险管控机制、科技支撑机制、人才保障机制“1+5”运行保障机制);实施“123人才计划”(构建“选用育留退”一体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打造“年轻人喜欢的银行”和“幸福生活的倡导者践行者”两大文化特色品牌,实施“才涌浙银、才聚浙银、才系浙银”三大人才工程);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协同改革“1143”工作体系(“1”个总体方案,“1”套数字系统,组织架构、考核和资源配置、综合人才队伍、综合协同场景“4”个工作体系,组织领导、风险防控、利他文化“3”大保障措施)。

  (三)战略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锚定“三个一流”,坚持“三大指引”,牢牢把握好“稳、进、创、改、好”五方面关系,全力以赴接续奋斗,善本金融迈出新步伐,智慧经营取得新成效,人文浙银增添新活力,“合规为本、风险第一、以客户为中心、高质量发展为要”的理念深入人心,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合意水平。

  1、四大客群建设持续夯实

  报告期内,本公司尊重行业规律,坚持系统性思维,用长周期视角谋划发展,坚决摒弃规模情结、速度情结和挣快钱的短期行为,持续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协同改革,全力加强公司、小贷、零售、同业四大客群建设,以专业化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提升客户综合价值贡献。

  公司客群 “稳定器”作用突显。报告期内,本公司以资金链、产业链、关联链等链式场景拓客为突破口,持续加强公司客群建设,机构存款等公司存款规模有力增长,存款付息率压降成效显著。截止报告期末,服务公司客户近27万户;营销推动人民币公司存款15,282亿元,较上年新增668亿元,有效压降人民币公司存款付息率24.84BP。

  零售客群建设专业化经营体系不断健全。报告期内,本公司聚焦零售八大客群建设,纵深打造零售金融“6+1”体系,有力推进养老金融发展,零售客群补短板成效较好。截至报告期末,零售AUM规模迈上7,000亿元新台阶,零售客群增量创历史新高;产品货架转型取得积极进展,浙银理财正式开业并与母行高效协同,海外和创新类理财产品持续热销。

  小贷客群建设加快转型发展。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质量优先、规模适度”的发展策略,坚定推进小贷业务风险化解转型发展,明确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加快协同场景研究和陪伴式服务落地,既服务小企业客户,也服务背后的个人和家庭,使小企业客户成为大中型客户的发展源头,成为零售业务发展的核心客群。截至报告期末,普惠贷款余额为3,553.70亿元。

  同业客群竞争力位居前列。报告期内,持续加强金融市场、票据、金融机构等同业客群建设,通过不断提升市场机遇把握能力,积极应对市场变化。FICC做市交易、商票贴现量、承销业务增量、信贷ABS发行量、对客外汇交易量、公募基金托管规模等指标均领先股份行,自营外汇与自营贵金属等业务取得历史最优业绩。

  2、新一轮“深耕浙江”三年行动全面启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深耕浙江”首要战略不动摇,启动新一轮“深耕浙江”三年行动,全面融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健全机制加速推进。报告期内,本公司研究制定新一轮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三个倍增、十大举措、十大行动”的总纲领;启动省内分行“深耕浙江”月度座谈会机制,围绕重点客群,聚焦重点领域,分别设置9个攻坚专班,明确职责分工,为深化落实“深耕浙江”首要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千项万亿”重大项目投放超时序进度,累计承销地方债和非金债居同业前列。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结合“党委政府一件事”专项行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新一轮三年行动开局良好。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条线、部门围绕打响“浙江味”、提升“先进度”、打造“独特色”的总体目标,优化机制、创新打法、形成合力;省内分行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取得积极成效。截至报告期末,省内各项存款6,102亿元,增幅8.13%;新增服务个体工商户超1.5万户,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省内融资服务总量11,190亿元,较年初新增985亿元,增量超过去年全年。

  3、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巩固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把风险防控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控增量、化存量、优机制,全力以赴守牢风险防线,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全力加强风险防范。认真贯彻执行“低风险均收益”和“小额分散”风险理念,严把授信准入关口,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选择风险可控、收益合意的客群和资产,严控新增风险。健全垂直专业的信用风险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总行对风险监控官的垂直管理和对分行授信评审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监督,调整小贷业务条线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大风险条线队伍建设,提升风险评审中台的权威性,建立独立制衡、垂直专业的风险评审体系。

  4、内部管理体系进阶升维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构建规范化、精细化、赋能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要求,不断强化管理对经营发展的赋能。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开展合规管理再深化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加大内控合规自查检辅力度,内控合规议题研究机制有效运行,合规文化融入经营管理全领域。加强科技管理赋能。加快推进焕芯强基工程,全面启动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推进大模型底座、知识库引擎、智能体平台等建设,深化全行级AI中台在各领域的应用,加速AI在业务条线的全场景渗透。加强人才队伍管理。完善关键人才全生命周期培养管理,持续加大年轻干部交流培养力度,严格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健全青年员工培养机制,重点建设人事监督非现场平台,全方位、立体化透视分行人力资源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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