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53 公司简称:英诺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支付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132.00万元(含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由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在确保不改变相关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投资期限
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在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支付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2年6月,公司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增加唐山英诺特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分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杭州分公司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杭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领上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上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补充领上源为募集资金使用人。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的上级管理行,根据银行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进行签署,但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日。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8,2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实施内容“新布局技术平台相关的自研、技术引进及产品研发”相关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募集资金总额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支付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相关孳息。
注4: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原因系四舍五入的尾数差异所致。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20元/股调整为12.65元/股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20元/股调整为12.6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涉及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9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9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九)2024年9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97,38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十)2025年8月27,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20元/股调整为12.65元/股,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5513元/股。
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13.20-0.5513≈12.65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事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价格由13.20元/股调整为12.65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授予价格调整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