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防范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因全体董事、监事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者,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故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投资期限
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在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5年上半年,公司以行动方案为指引,积极推动并落实各项举措,现将上半年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报告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优化业务布局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组织架构,构建了免疫层析平台、间接免疫荧光平台、液相免疫平台(化学发光和酶联免疫)、核酸分子(PCR)检测平台、基因重组蛋白工程平台以及细胞和病原体培养平台6大技术平台,并引入了基于单分子检测的超灵敏免疫分析技术平台。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对各大技术平台的研发投入。
在产品研发端,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市场新取得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偏肺病毒/副流感病毒抗原联合检测试剂盒(乳胶层析法)、大便隐血(FOB)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等产品注册证,成为少数同时拥有抗原检测产品、抗体检测产品、核酸检测产品的企业之一;在国际市场,公司于报告期内在东南亚市场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矩阵;在欧洲市场取得了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试剂盒(自测)、促黄体生成素(LH)检测试剂盒(自测)两项CE(IVDR)产品注册证,系较早取得相关产品IVDR认证的少数企业之一,实现了在欧洲市场C端业务产品布局的零的突破;在美国市场,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正式取得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FDA 510(k)产品注册证,为公司突破美国市场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自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2025年上半年,公司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积极研究学习新规,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规全面系统性梳理了公司治理制度,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持续加强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和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和及时。
公司始终重视与广大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并致力于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202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通过上市公司公告、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和线上沟通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同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其中,公司2025年上半年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就2024年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自愿性预告,持续向投资者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四、注重股东回报,提升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对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条件、现金分红比例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顺利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5,233,455.36元(含税)。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积现金分红152,243,877.22元,占期间公司平均净利润的比例为79.92%。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施完成了回购计划,自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7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1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136,458,196股的比例为1.5483%,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12,423.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五、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新增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制度。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上述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表)。
本次修订及新增制度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使用6,00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 拟延期项目:拟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8个月,由2025年10月调整至2027年4月。
●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8个月,由2025年10月调整至2027年4月。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5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支付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1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8.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展存在变动,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展存在变动,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历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注: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通过前述审议程序而终止。
三、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4月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项目终止后节余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当前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的6,000.00万元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并具体投入以下领域:一方面,公司将国际市场作为第二发展引擎,以东南亚市场作为国际业务的切入点,获批产品矩阵已初具规模;同时公司正加紧推进欧盟IVDR产品、美国FDA产品的临床实验与申报等研发工作,公司拟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欧美市场的研发项目以推动公司在国际市场尽早取得业务突破。另一方面,公司已通过与国际超敏检测技术龙头企业Quanterix Corporation(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将基于单分子检测的超灵敏免疫分析技术成功引入,公司拟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神经系统标志物检测相关仪器、试剂产品线的研发,以加快公司孵化新业务的进度。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项目内容均由多个研发项目组成,公司可在同领域内随着业务发展新增、结项相关研发项目。
相关已研发立项项目的投资金额主要用于技术及产品研发相关的材料费、人工费、临床及注册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拟延期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包括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行业基础技术研究两大部分,用于公司液相免疫平台、POCT层析平台、分子诊断平台、荧光免疫平台、蛋白质/质控品工程平台、细胞病原体培养平台、仪器研发平台等相关的技术及产品研发,同时用于新布局技术平台相关的自研、技术引进及产品研发,丰富仪器和试剂产品储备,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
随着公司拟将6,00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追加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以推动欧盟IVDR产品、美国FDA产品研发以及神经系统标志物检测相关产品研发,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的基础上,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18个月至2027年4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叶逢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秀杰、叶逢光、陈廷友、张晓刚、赵秀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3.20元/股调整为12.65元/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市场竞争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上半年,公司以行动方案为指引,积极推动并落实各项举措,并就上半年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新增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制度。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及新增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及相关制度。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18个月,由2025年10月调整至2027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秀杰、叶逢光、陈廷友、张晓刚、赵秀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秀杰、叶逢光、陈廷友、张晓刚、赵秀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秀杰、叶逢光、陈廷友、张晓刚、赵秀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松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事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价格由13.20元/股调整为12.6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同时免去胡文辉先生的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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