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93元,共计募集资金197,37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627.2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4,742.7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共计4,214.4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28.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39号)。
2.2022年8月4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93元,共计募集资金29,605.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72.3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533.1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印花税68,832.7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526.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58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4,221.33万元,系前期发行费用4,214.45万元及6.88万元印花税。
注2:本表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前次募集资金存在以下情形: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实缴出资和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募投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的未来具体项目规划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① 同意公司将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净额27,526.23万元全部用于向“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项目增加投资;②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9,158.49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21,369.84万元用于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项目;③ 同意公司将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共67,526.23万元分别分配15,000.00万元、15,000.00万元、37,526.23万元具体用于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补充营运资金项目;④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和“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增加全资子公司苏州凌云视界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新增苏州市作为实施地点,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82.08万元将调整至“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使用。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及原因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项目均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技术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2. “补充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以上项目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每个环节的提升均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共同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实现效益;除“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项目外,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承诺。
七、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且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9,950.00万元,其中,上海银行理财产品金额12,50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22,000.00万元,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金额5,000.00万元,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金额450.00万元。
九、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5月28日,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5,618.05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2,721.0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71.0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9,950.00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8,054.56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0.53%,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差异系1、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8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的未来具体项目规划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①同意公司将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净额27,526.23万元全部用于向“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项目增加投资;②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9,158.49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21,369.84万元用于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项目;③同意公司将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共67,526.23万元分别分配15,000.00万元、15,000.00万元、37,526.23万元具体用于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补充营运资金项目;2、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82.08 万元将调整至“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使用
[注2]“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所致
[注3]“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均系以上项目仍在进行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所致
[注4]“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该项目过程中,从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研发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利用自身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优势,对研发路径进行持续优化,同时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此外,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5,618.05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注5]“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5-06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和“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9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21.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3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841.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528.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39号)。
2022年8月4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在初始发行9,000万股普通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1,350万股普通股,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60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9.27万元,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净额为27,526.23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2年8月5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划付给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6-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关于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的未来具体项目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向《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增加投资,并对“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的使用做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公司将使用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的超募资金(不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用于“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项目。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基于视觉+AI 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基于视觉+AI 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20,082.08万元将调整至募投项目“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使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和“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已完成相应的研发工作并达到预期目标,可予以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表中“待支付款项”包含每月定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但尚未置换金额。
注2:截至目前,账户中仍有活期存款,故表中利息收入为测算数据,具体以实际收入为准。
注3: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21,369.84万元调整为1,287.76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四、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研发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利用自身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优势,对研发路径进行持续优化,同时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此外,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
五、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成后,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待支付款项完成支付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5-062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源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编制了《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该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5-064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提高投资者回报,维护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深入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规范治理、投资者回报等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进展半年度评估情况公告如下:
一、 聚焦主业发展,做可持续发展高价值公司
公司深耕机器视觉二十余年,是行业领先的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视觉装备和核心视觉器件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聚焦机器视觉主营业务方向,以“视觉+AI”技术创新为基础,致力于成为视觉人工智能与光电信息领域的全球领导者。
2025年上半年,部分下游行业温和复苏,叠加AI算法从技术优势加速转化为产品优势,公司实现主营收入13.68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25.73%,营业利润0.91亿元,同比增长28.12%。
展望未来,AI 算法在消费电子、印刷包装、新能源等领域的持续落地,使公司“视觉+AI”方案的跨行业领先优势更加突出;具身智能的新赛道布局与 JAI 的深度协同,将进一步放大增长动能,对公司中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始终坚持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服务国家智能制造与数字经济,为客户提质、增效、降本、减存提供优质产品与解决方案,实现自身价值创造。本立而道生,公司主营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增强投资者回报的基础,公司将持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深耕细作,做可持续发展高价值公司。
二、 专注技术提升,做富有竞争力高成长公司
公司锚定“视觉+AI”技术深水区,持续加码底层先进视觉、AI算法研发及应用产品转化,2025年上半年研发投入2.18亿元,金额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研发强度依然保持领先。依托 F·Brain 深度学习算法平台,公司在智能器件、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装备三大产品线上完成从技术到产品的闭环,应用边界不断外拓。
公司依托自主相机与JAI优势,已完成线阵、面阵、棱镜、多光谱及智能相机的全品类布局,形成亚微米级高分辨、高速、3D景深、颜色识别等领先成像方案,并借AI算法推出集成“采-像-算”一体化的高速线扫与紧凑面阵智能相机,实现边缘侧实时处理、即插即用,为机器视觉精度、速度及易用性带来显著提升。
在视觉系统层面,公司构建近十个专业化、可配置视觉系统,覆盖原材料至成品组装的端到端场景,实现极低漏检、AI+3D八大战略控制点及模块化智能升级,推动项目型增长向产品化、可持续经营模式转变。
智能装备方面,公司以“视觉+AI+自动化”助力消费电子、印刷、新能源等头部客户突破极限检测、缺陷智能分级与3D闭环质控,单台设备可在1–3分钟内完成120余项微米级缺陷检测,效率相当于40–50名工人,显著降低不良品流出风险并提升整体良率。
2025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专利申请66项,新增专利获得39项,随着高研发投入以及核心技术的积累,公司的技术壁垒也愈发坚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827项专利,包括专利418项、实用新型379项、外观设计30项;此外,公司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298项。公司牵头或参与制定并已发布的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共26项,填补了多项行业空白,涉及多个领域技术,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未来,公司将不断精益求精提升研发实力,持续以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创造性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各行业生产中的更多种生产工艺与生产制程,服务国家智能制造,做富有竞争力高成长公司。
三、 优化经营管理,做稳健成长型高质量公司
2025年上半年,公司从经营效率、企业文化、人才激励和管理者责任四个层面入手,通过“明星产品有灵魂”、“凌云服务创品牌”、“绩效管理育英才”、“职能支撑创效益”和“事业做大有底线”五大战略举措,支撑“健康跨越上规模”的战略目标。公司对部分部门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就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信息化、销售项目管理、研发项目管理等强化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效益增长。
为充分激励核心骨干并实现员工、公司与股东利益的统一,公司已先后启动多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计划。2025年上半年,公司启动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进一步夯实长期激励机制,凝聚发展动能。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强化关键少数人员责任,组织董监高参加北京证监局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聚焦市值管理、财务合规与信息披露,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同时邀请中介机构对全体董监高开展专题合规培训,进一步筑牢合规意识,夯实规范运营根基。
公司致力于优化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保持积极增长,做稳健成长型高质量公司。公司将继续贯彻“以推动行业发展为己任,集体艰苦奋斗;将知识转化为财富,让财富归属于真正的创造者”的核心价值观,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 强化规范运作,做值得信任型高信誉公司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运作的风险防控,不断夯实治理架构、优化决策流程。公司始终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作为连接资本市场、维护市场信任的重要核心要务,把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出发点,持续就定期报告经营情况发布“一图读懂财报”等可视化图文,并通过动态数据看板、里程碑图谱等形式,实现经营情况的场景化解读,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让投资者能更直观、更生动地了解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经营成果。
2025年上半年,公司通过多平台保持与投资者的密切沟通,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内容层面,深入贯彻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原则,精简冗余信息,强化关键要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明了的逻辑架构,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与有效性,助力投资者精准把握公司经营实质。
公司将ESG要求纳入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2025年1月,公司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ESG管理等职责,旨在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过程。今年4月,公司继续编制并披露中英文版本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公司高度重视ESG工作对企业的重要作用,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向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做值得信任型高信誉公司。
五、 提升投资价值,做深具责任感高发展公司
公司通过战略收购全球机器视觉领域的知名公司JAI,形成了以线阵相机、面阵相机、棱镜相机、多光谱相机、智能相机组成的产品矩阵,强化了公司在全场景通用型成像组件方面的综合能力,有利于缩短下一代产品的研发周期,增强了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先进成像产品的能力。公司通过投资的方式布局芯片和镜头,先后投资了以CMOS芯片、红外芯片、MEMS和SOC芯片的长光辰芯、丽恒和中科融合感知智能研究院,在镜头领域投资了长步道,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在上游的产业生态。
在注重内生研发自主创新的同时,公司持续执行并行外延式的发展策略,聚焦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和技术领域。积极探索在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通过产业与资本协同的专业举措,有效促进主营业务的提质增效,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增长潜力。
六、 注重股东收益,做共享利润型高回报公司
公司高度注重投资者回报,致力于为股东提供长期的投资回报。自2022年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实施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30%,公司以实际行动实质回报投资者。目前公司正在第四次股份回购过程中,且在2025年上半年完成2,523,267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未来,公司将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在保证主营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立志于追求健康持续的高市值成长,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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