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93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章程备案等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中,序号 1、2、3、10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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