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余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百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施涛,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坚,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5.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25年8月30日公司披露的“临2025-049号” 、“临2025-051号” “临2025-052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025年9月 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5 号楼 1508 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658 公司简称:电子城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5-04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邮件、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4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已到期,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需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3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88,6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5-050)。
四、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51)。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主管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临2025-052)。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要求,公司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拟于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53)。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5-05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立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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