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2023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由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2元,实际发行数量为70,224,719股,由11名特定投资者认购,出资方式为货币。截至2024年11月1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9,999,9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14,462,476.13元,募集资金净额485,537,523.15元。
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9.28元扣除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承销费和保荐费12,750,000.00元后的余额487,249,999.28元汇入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527000501013000119160账户内。
截至2024年11月1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久安验字[2024]第0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7,704,862.12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87,441,065.22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73,796.90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49,99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4,418,079.10元;支付本次募集应支付而前期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95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1,538.12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4,208,596.1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2,500.00元,其中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投入122,5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97,288,687.92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9,061.24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816,469.5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与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芭田”)在交通银行黔南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红荔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与贵州芭田、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7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1,446.25万元,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募集资金的初始金额差异171.25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注2:募投项目涉及5万吨/年硝酸法净化磷酸装置已于2024年度转入固定资产11,890.93万元,该装置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募投项目持续投入建设中,故暂时无法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6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7,154,1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6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6.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2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2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2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2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1至8项制度的修订及第22项制度的制定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需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黄培钊先生(连任)、林维声先生(连任)、黄德明先生、洪湃慧女士、孙立群先生(连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各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需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李伟相先生(连任)、徐佳先生(连任)、吴悦娟女士(连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相先生自 2021年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李伟相先生的任期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在公司连任时间满六年时止。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佳先生、吴悦娟女士任期为三年。各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6年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拟定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培钊先生,汉族,1960年7月出生,植物营养学博士,高级农艺师,中国国籍。1992年3月至2001年8月,在深圳市芭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任农艺师、副厂长、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起兼任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先后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委员,2004年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聘请为“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肥料协会理事会副会长。自2015年6月起任广东省肥料协会会长。200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黄培钊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林维声先生配偶之兄长,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237,927,8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维声先生,汉族,1969年10月生,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华南农业大学园艺系本科,中国国籍。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在深圳市农科中心任农艺师;1997年9月至2003年6月任深圳市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PMC经理、采购部经理;2003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08年6月至2011年5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国际贸易部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监,2015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林维声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的妹夫,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1,295,78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德明先生,汉族,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硕士。1990年至1998年任广东湛化企业集团公司工程师。1999年至2004年任广东湛化企业集团公司复合肥分厂厂长。2004年加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期间担任生产部部长、松岗分公司总经理、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芭田矿业公司董事长、贵州芭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德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548,24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洪湃慧女士,1970年生,广州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日本语本科,日本东京大学国际贸易研修。1994年至1996年任日商岩井株式会社广州代表处商务代表,1996年至2004年任日本松下集团工厂自动化营业经理,2004年至2016年任爱可机械(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深圳市鹏慧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洪湃慧女士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吴健鹏的妻子,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立群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任职香港大学研究助理,2015年3月至今任职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现任副研究员,深圳市孔雀人才。研究方向主要为碳中和等领域。主持/参与国家级、广东省、深圳市等科研项目10余项。2021年度获深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22年10月至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孙立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伟相先生,汉族,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商法研究生。1995年至1997年任哈尔滨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年至1999年任黑龙江省天赢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至2001年任黑龙江省九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至2004年任黑龙江省白马律师事务所;2004年至2012年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至2019年任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今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监事会主任;202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第七、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伟相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佳先生,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9月至2016年5月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5年9月至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2022年5月任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2023年1月任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悦娟女士,汉族,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90年7月至1992年8月就职于广州市委党校;1992年8月至2020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培训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担任浙江永安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悦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6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6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第1至8项制度的修订及第22项制度的制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6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456,553,502.9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6,169,029.3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93,610,543.88元,2025年6月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49,779,573.22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2、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967,154,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54,744,657.1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发生股权激励行权、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分配金额方案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利润分配合理性说明
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7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临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3、4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7、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4)联系人:旷隆威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0”,投票简称为“芭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7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黄培钊先生(连任)、林维声先生(连任)、黄德明先生、洪湃慧女士、孙立群先生(连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李伟相先生(连任)、徐佳先生(连任)、吴悦娟女士(连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相先生自 2021年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李伟相先生的任期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在公司连任时间满六年时止。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佳先生、吴悦娟女士任期为三年。各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相先生、徐佳先生、吴悦娟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向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8月28日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培钊先生,汉族,1960年7月出生,植物营养学博士,高级农艺师,中国国籍。1992年3月至2001年8月,在深圳市芭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任农艺师、副厂长、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起兼任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先后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委员,2004年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聘请为“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肥料协会理事会副会长。自2015年6月起任广东省肥料协会会长。200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黄培钊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林维声先生配偶之兄长,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237,927,8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维声先生,汉族,1969年10月生,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华南农业大学园艺系本科,中国国籍。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在深圳市农科中心任农艺师;1997年9月至2003年6月任深圳市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PMC经理、采购部经理;2003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08年6月至2011年5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国际贸易部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监,2015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林维声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的妹夫,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1,295,78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德明先生,汉族,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硕士。1990年至1998年任广东湛化企业集团公司工程师。1999年至2004年任广东湛化企业集团公司复合肥分厂厂长。2004年加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期间担任生产部部长、松岗分公司总经理、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芭田矿业公司董事长、贵州芭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德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548,24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洪湃慧女士,1970年生,广州外国语学院国际贸易日本语本科,日本东京大学国际贸易研修。1994年至1996年任日商岩井株式会社广州代表处商务代表,1996年至2004年任日本松下集团工厂自动化营业经理,2004年至2016年任爱可机械(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深圳市鹏慧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洪湃慧女士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吴健鹏的妻子,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立群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任职香港大学研究助理,2015年3月至今任职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现任副研究员,深圳市孔雀人才。研究方向主要为碳中和等领域。主持/参与国家级、广东省、深圳市等科研项目10余项。2021年度获深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22年10月至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孙立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伟相先生,汉族,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商法研究生。1995年至1997年任哈尔滨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年至1999年任黑龙江省天赢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至2001年任黑龙江省九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至2004年任黑龙江省白马律师事务所;2004年至2012年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至2019年任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今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监事会主任;202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第七、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伟相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佳先生,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9月至2016年5月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5年9月至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2022年5月任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2023年1月任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悦娟女士,汉族,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90年7月至1992年8月就职于广州市委党校;1992年8月至2020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培训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担任浙江永安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悦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7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10月10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选举穆光远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穆光远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穆光远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穆光远先生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穆光远先生,汉族,1984年7月出生,2009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生物技术(微生物)专业获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2008年6月至2009年8月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任职助理研究员;2009年6月至2010年11月任职北京启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职上海子望贸易有限公司任职总裁助理;2013年7月至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研发部门平台经理;2019年9月至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第七、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穆光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27,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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