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425,0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125,801.9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211,463.7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914,338.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8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517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49,793.21万元,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28,100.00万元,支付项目相关信用证保证金金额3,200.79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0,663.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5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容”)和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保税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强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2023年12月2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1月1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增设立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新容、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5月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新容、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新增设立3个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1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华瑞、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上述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余额均以外币金额列示;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未到期的金额共计13,000.00万元,不包含在上述账户余额内。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中电华瑞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其优化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的需求,同意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租赁子公司武汉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园区二期工程场地变更至中电华瑞新的自有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七期)B-3栋3层02、03室”。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同时为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由公司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电华瑞提供借款5,834.44万元变更为由公司向中电华瑞进行增资5,834.44万元,增资完成后,中电华瑞注册资本变更为10,834.44万元;同意在“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有实施地点,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七期)B-3栋3层02、03室”的基础上,新增租赁子公司武汉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园区二期工程场地。上述变更完成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金额保持不变(即人民币5,834.44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将根据实施地点变更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0,411,453.36元,置换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62,264.1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528号),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在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331.13万元,尚未归还。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此之外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11,737.45万元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万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宋金元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于长江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按照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425,0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125,801.9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211,463.7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914,338.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8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51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为提升“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的运营效率,满足扩大生产规模后的生产管理场地需求,公司拟对宁波新容现有园区的厂房布局进行优化,拟在“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原有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在自有园区内东部空地新增三期厂房建设(一栋厂房及一栋附属用房),新增建筑总面积为36,425.46平米,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为进一步满足产能增加后的生产场地需求,完善项目生产配套设施,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运营规划及项目实际需求,对项目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增加场地建筑工程投资金额6,600万元,以匹配项目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当前设备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相应调减设备投资金额6,600万元,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后续若因业务发展及项目运营需要新增设备与硬件采购,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统筹落实采购事宜。上述调整影响了“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的明细项目支出。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未来计划,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投资总额调整金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本次仅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保持不变。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为了更好地满足项目的运营需求,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对“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进一步完善生产及配套设施体系建设,优化项目内部支出结构,在不改变总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提升资金综合使用效益,符合项目规划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30时在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任兰洞、孔祥云、曹跃云、孙蓟沙。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孔祥云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进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为提升“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的运营效率,满足扩大生产规模后的生产管理场地需求,公司拟对宁波新容现有园区的厂房布局进行优化,拟在“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原有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在自有园区内东部空地新增三期厂房建设(一栋厂房及一栋附属用房),新增建筑总面积为36,425.46平米,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同时,为进一步满足产能增加后的生产场地需求,完善项目生产配套设施,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运营规划及项目实际需求,对项目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增加场地建筑工程投资金额6,600万元,以匹配项目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当前设备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相应调减设备投资金额6,600万元,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后续若因业务发展及项目运营需要新增设备与硬件采购,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统筹落实采购事宜。上述调整影响了“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的明细项目支出。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未来计划,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五、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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