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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现将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报告期内,中药材及饮片生产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7.9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6.20%,主要是由于药材市场竞争及波动影响所致;

  卫生用品板块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2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57.48%。主要是由于当前环境下,医护级卫生巾更能满足女性对健康和安全的需求,同时公司加大促销及推广引流力度,促使销售实现增长。

  上述的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5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8.92%的股权及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68.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披露了《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上交所重组委”)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12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上交所重组委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次交易已获上交所重组委审核通过。

  公司结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对前次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相较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披露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本次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情况如下:

  

  注:本说明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79                                公司简称:千金药业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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