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国投丰乐 公告编号:2025-03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4年11月1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投种业定向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1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84,204,494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864.86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国投种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24-059至069号公告) 2025年1月,公司收到国投种业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4]611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4,204,494股股份的总体方案,同意国投种业以不超过10.89亿元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2025年4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文件已获得深交所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深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予以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该事项尚处于深交所审核阶段。(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25-001、020、022、027号公告)
2、变更公司名称和公司简称、子公司名称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2025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8月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名称由“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丰乐种业”变更为“国投丰乐”,证券代码“000713”不变(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25-031、036号公告)。全资子公司武汉丰乐种业有限公司、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成都丰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更名为国投丰乐(武汉)种业有限公司、国投丰乐(长沙)种业有限公司、国投丰乐(成都)种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国投丰乐 公告编号: 2025-037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分别以通讯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8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戴登安先生、包跃基先生、刘静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对金岭种业超额完成承诺利润业绩奖励的议案》;
金岭种业2022至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合计为3,445.05万元,超过相应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润145.05万元,按照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的约定,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为超过部分的 20%即29.01万元。该部分超额业绩奖励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发放给现在仍在金岭种业任职的管理团队。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国投丰乐 公告编号:2025--038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分别以通讯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8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李俊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对金岭种业超额完成承诺利润业绩奖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事项,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协议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业绩奖励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国投丰乐 公告编号:2025-041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金岭种业超额业绩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金岭种业超额完成承诺利润业绩奖励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张掖市丰乐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丰乐”)根据与内蒙古金岭青贮玉米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种业”、“标的公司”)原股东金维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约定,对金岭种业现任管理团队进行超额业绩奖励,奖励金额合计为29.01万元。
一、超额业绩奖励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背景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张掖丰乐收购金岭种业100%股权的议案》,并经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张掖丰乐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自然人金维波持有的金岭种业100%股权。金岭种业于2022年2月下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张掖丰乐持有金岭种业100%股权。
(二)超额业绩奖励依据
张掖丰乐与交易对方金维波于2022年1月27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1)若标的公司2022、2023和2024三个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前)超过3300万元(即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则超过部分的20%由标的公司奖励给届时仍任职标的公司的管理团队。
(2)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2022-2024年度实际净利润累计数额-3300万元)×20%。 如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的20%(即【2970】万元),则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等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的20%,即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最高不超过【2970】万元。
(3)上述超额业绩奖励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由标的公司和张掖丰乐确定奖励的管理团队具体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等情况由张掖丰乐报其母公司备案审批后实施。
二、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奖励金额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8107号、大华核字[2024]0011005012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00007号-3、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00007号-4),金岭种业2022年-2024年承诺利润累计为3300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3385.79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金岭种业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实现业绩承诺。不涉及业绩补偿情况。
(二)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张掖市丰乐种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到期进行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内蒙古金岭青贮玉米种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资产评报字【2025】第0565号),金岭种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16,564.00万元。相比于收购日金岭种业全部股权的评估价值14,876.53万元,金岭种业全部股权对应的增值额为 1,687.47万元,金岭种业未发生减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金岭种业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1)。
(三)超额业绩奖励的金额
金岭种业2022至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累计3,445.05万元,超过相应期间内累计承诺利润145.05万元,按照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的约定,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为超过部分的20%即29.01万元。该部分超额业绩奖励将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发放给现在仍在金岭种业任职的管理团队。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事项,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协议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事项。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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