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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于2025年8月19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

  2、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电子邮件通知;

  4、反馈方式: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核查;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芯片

  设计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kiwiins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芯片设计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会人员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朋村先生

  (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高雷先生

  (三)公司独立董事:周斌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kiwiins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042719

  邮箱:ir@kiwiins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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