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依据前述法律法规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另外,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主要修订条款见附件。
除附件所列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其他内容不变,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未进行对比列示。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章程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三、 制定、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情况
为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下列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
2、下列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C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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