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原有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的表述,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或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援引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新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此次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和新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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