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除李晓雨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李晓雨先生因被采取留置措施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雷日赣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公司及除李晓雨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权责清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决策机制,提升决策效率,公司对《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权责清单》进行修订,明确各层级决策权限及流程,确保决策过程透明、高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公司对现行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通过梳理决策流程、细化决策事项标准,为公司稳健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上半年,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扎实推进,在核心业务巩固、创新能力提升、治理体系完善及投资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均取得积极成效,充分契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下半年,公司将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经营筑牢发展根基,以高质量价值创造回馈股东信任,同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为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升资金存放效益,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调整,同步重新签订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投资计划,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李晓雨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69,494,115.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的21.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因此,监事会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除李晓雨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2号),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云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8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158.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7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1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与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新能源领域用高性能软磁粉末建设项目”、“新能源领域用高端软磁材料及器件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并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1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置换金额为7,299.64万元,其中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2,052.48万元,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5,247.16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299.6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6.92万元。以上先期投入资金全部于2022年度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3,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未到期金额共计57,000万元人民币,滚动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规定限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结项,该项目节余资金9,967.90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账户,未来根据公司战略需要,择机审议具体用途。详见公司于1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结项,该项目节余资金9,967.90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账户,未来根据公司战略需要,择机审议具体用途。详见公司于1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注3: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使用于“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和“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11,892.80万元整体变更至“新能源领域用高性能软磁粉末建设项目”和“新能源领域用高端软磁材料及器件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使用,并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于1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李晓雨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2号),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云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8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158.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791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的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2906780410815,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待新账户设立后,公司将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完全转出后,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废除。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注销、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管理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管理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能够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升资金存放效益。本次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投资计划,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除李晓雨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应。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应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应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8日 09:00-16:00。
(二)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7号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李晓雨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9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2日(星期二)至09月0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lamt@yunlu.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09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9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及有关部门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09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2日(星期二)至09月0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lamt@yunlu.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荆丕凯
电话:0532-82599992
邮箱:ylamt@yunl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190 公司简称:云路股份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董事长李晓雨先生因被留置调查,无法正常履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未出席董事情况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的21.24%。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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