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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9,451,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835,399.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49%。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2025年上半年,根据行动方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致力于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5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金小团、郑靖、王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顾新建、吴学友、胥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789                                     公司简称:宏华数科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835,399.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授权的要求,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0,519,507.4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12,609,452.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9,451,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835,399.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4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36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葛晨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葛晨文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葛晨文先生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葛晨文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10月曾任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主管;2001年11月至2016年9月历任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主管、副总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主管及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晨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驰波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32,100股股份。葛晨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33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公司”“本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8元,共计募集资金57,5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43.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3.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6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00元,共计募集资金99,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7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224.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印花税、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31.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793.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开立专户系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因营运资金已补充完毕,故已于2022年销户。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开立专户系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因营运资金已补充完毕,故已于2023年销户。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补充营运资金15,339.99万元、投入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万元以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的补充营运资金30,0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2月26日,公司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9,119.0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根据2023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0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并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监管机制,增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批机制,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 补充营运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附件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注2]补充营运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同意提名金小团先生、郑靖先生、王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顾新建先生、胥芳女士、吴学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顾新建先生、吴学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学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胥芳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

  上述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保证所提供个人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文件。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葛晨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金小团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92年9月任浙江丝绸工学院教师;1991年8月至1992年9月兼任杭州高达电脑联合公司总经理;1992年10月至2001年10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驰波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小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3,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通过股东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驰波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47,488,2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合计控制公司47,752,0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61%。除上述情况外,金小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小团先生于2025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况外,金小团先生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郑靖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至1997年1月就职于福建省农业银行福州分行晋安支行;1997年3月至1999年7月任福建实达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项目主管;2002年6月至2007年2月任浙江众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3月至2019年8月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驰波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810,187股股份。郑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钦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年5月至2012年6月任中国中投证券研究总部研究员,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任民生证券研究院研究员,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任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中银国际证券研究部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松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24年12月至今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任职外,王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新建先生:1956年出生,199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学历。1975年至1978年任富阳三山公社谢家溪大队社员;1982年至1984年任电子工业部上海1501所助理工程师;1987年至今在浙江大学工作,现任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新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顾新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吴学友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8年7月至2023年9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等职。2023年9月至今,任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23年11月至今,任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学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学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胥芳女士: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0年3月至1997年8月浙江农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讲师,1997年8月至今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胥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胥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3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2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建利、胡静

  联系方式:0571-86732193

  联系传真:0571-86732193

  电子邮箱:honghua01@atexco.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0052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38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6日(星期二)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9日(星期二)至09月15日(星期一)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onghua01@atexco.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6日(星期二)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小团先生,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独立董事顾新建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16日(星期二)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09日(星期二)至09月15日(星期一)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onghua01@atexco.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732193

  邮箱:honghua01@atexco.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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