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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23                                公司简称:派克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管理团队建议和董事会讨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21,170,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 60,585,446.00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6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故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388,424.03元,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170,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0,585,446.0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54%,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相应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在满足授权条件下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业务发展、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3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情况。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3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本次委托理财虽不属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6已获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是玉丰、宗丽萍、无锡市派克贸易有限公司、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9月16日前工作时间(9:00-17: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联合路30号派克新材研发大楼。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510-85585259

  电子邮箱:xz@wuxipaike.com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19日以通讯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派克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制度全文,议案1-4、13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19日以通讯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其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赵溪寻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派克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派克新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170,8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60.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60,706.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2,939,25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2年9月27日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2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1,022.4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23,000.00万元。

  注2: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开户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于2023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鑫科技”)作为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于2023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派鑫科技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

  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止2022年10月 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22]E147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701.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2年实际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置换1,701.0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08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收到非独立董事何方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方有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因非独立董事何方有先生的离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在公司依法补选产生新董事之前,何方有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何方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方有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30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何方有,男,199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2014年7月~2018年4月,担任无锡派克重型铸锻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2018年4月~2019年12月,担任公司行政部项目申报工程师;2020年任公司科技管理部副部长,2021年~2022年12月,任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2023年至今,任公司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何方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方有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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