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39 公司简称:高华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2023年4月,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高华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年8月14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分别与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除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补充流动资金专户31200188000044555因专户于2023年10月13日注销,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9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华科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5年5月24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华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划转9,800万元至公司基本账户,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7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根据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0)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2025年3月14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股份2,103,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40,345.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股份回购专户余额已于2025年3月26日转回超募资金专户。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与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3,073,497.1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7,245,977.6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评估后,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公司考虑了存货的持有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情况及存货的库龄等影响。经测试,2025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5,827,519.49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合计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3,073,497.14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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