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动力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动力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勇、施俊、张鑫、桂文彬、付向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报告期内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61元(含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2,252,861,8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856,055.17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期末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动力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动力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5〕68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0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票价格为29.8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10,175.33万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051.97万元,已于2016年6月23日前全部存入公司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8110701012800497447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拨付情况和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17,849.7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716.64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4,279.53万元,本期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87,562.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2,207.00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7,506.1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876,243.42万元,对母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419,211.4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25.74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96,180.59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5,571.34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额43,705.9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6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6年6月、2016年12月和2018年8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福码大厦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5,571.3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17,849.7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716.64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4,279.53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87,562.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2,207.00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7,506.16万元。
具体项目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如下表:
2016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0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22.11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年6月11日、2018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326,0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4.36%。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变更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200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工业高端及舰船特种大功率传动装置制造条件建设项目”、“燃气轮机关键部件试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船舶动力配套件生产及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3、终止的募投项目:“舰船与工业用40MW燃气轮机研发项目”、“舰船及工业用蒸汽动力装置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端蒸汽动力装置验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新增的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收购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出资参与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出资参与设立中船重工(重庆)西南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
(二)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60,441.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5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2、终止的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3、新增的募投项目: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调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结余的41,04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212,407.35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5.87%。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减“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2,407.3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四)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调整计划完成时间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11个项目调整了计划完成的时间,具体如下:
2、终止的募投项目: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3、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或建设内容的募投项目: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分别调减建设总投资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前述项目调整完成后,共调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71,673万元,将该等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36%。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报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调整后投资总额和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原因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同时增加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限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816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报告期末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9,223,540.8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未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89,798,246.31元。
按照《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盈利情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配。据此,公司报告期内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61元(含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2,252,861,8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856,055.17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期末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部分手持订单及存货等资产可能出现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减值测试,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44亿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值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亿元,主要是由于柴油机动力板块和传动设备板块产品技术升级,需求更新换代,部分原材料已无法使用;同时,部分专用设备产品因前期项目变化,目前技术参数等已不符合市场需求且价值较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算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半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其他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0.18亿元。
3、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0.05亿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1.44亿元,计提减值准备全额计入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44亿元,具体数据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82 公司简称:中国动力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61元(含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2,252,861,8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856,055.17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期末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此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1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船工业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先后完成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备案等各项工作。2025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44 号),本次交易相关申请获得受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相关各方正在积极稳妥推进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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