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7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4名,副董事长林晓华,董事尹强、刘苒、乔一桐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2025-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备注:

  1.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披露《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2025-005),其中:发行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多个产品获配。对于同一公司所持有的多个账号的持股数量合并计算,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19,960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686,626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992,015股、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996,007股。

  2.以上股东信息系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所提供的股东名册进行披露。对于同一公司所持有的多个账号的持股数量,未合并计算。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31,917,431.97元,盈余公积金123,023,162.30元,资本公积金1,378,055,899.65元。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进入破产清算,以及原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出于自身经营、环保、安全等因素于2014年关停主要经营资产,并于2018年进入破产清算,使得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23,023,162.30元和资本公积金408,894,269.67元,两项合计531,917,431.97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金减少至969,161,629.9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减少至0元。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减轻历史亏损负担,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920,15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6.59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66,344.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33,651.71元。2025年2月1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5CDAS1B0024)。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291,740.1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69,322,544.79元(包含利息收入、尚未置换的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以及募投项目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甲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以上银行简称“开户行”)(乙方)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投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5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40,431.6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5,000.0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5,155,431.66元。2025年7月28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二)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291,740.10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69,322,544.79元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募集金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王丹丹、监事凌先富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