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8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和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了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众源新材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众源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二)《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玖佰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4、无反担保。

  (四)《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无反担保。

  (六)《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七)《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芜湖众源商贸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八)《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十)《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全资子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54,171.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6.6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26,831.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63.09%,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