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迪苏”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及更新后的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25年8月19日、8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王岩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参会,委托监事路玮先生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王岩先生委托路玮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 2025-039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 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林莹,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姗,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姗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玉红,199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玉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5万元。2025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等因素,决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事宜。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审查,已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有着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的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能与委员会各成员有效沟通,确定每年审计计划和工作内容,充分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此次聘任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37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及更新后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志刚先生召集,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姚炜,董大川和孙岩峰回避表决。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已发表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决议的建议,结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等因素,决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事宜。2025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生效实施的《公司法(2023 年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项下的关于修订《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已经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项下的《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总体安排,提议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40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9日,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取消监事会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C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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