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官念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王国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国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王国花女士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熟悉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国花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10-68356169;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王国花女士简历
王国花:女,1989年10月出生,硕士,法律职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曾任公司法律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王国花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06039),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环保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西省太原市城南污水厂水质提升BOT项目的议案》
1. 同意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太原市城南污水厂水质提升项目,将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中CODcr、氨氮、总磷三项指标由地表V类水标准提升至地表Ш类水标准,提标规模20万吨/日,总投资为人民币21,630万元,其中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民币15,886万元;
2. 同意公司向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56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其93.75%股权;
3.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5-029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协商提前终止补偿的议案》
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PPP项目,茂名市电白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总支付款合计人民币164,211.74万元,其中,提前终止补偿金为人民币155,423.43万元(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融资成本为人民币8,788.31万元(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5-030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同意《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同意聘任王光辉先生、黄绵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官念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王国花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王国花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5-031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王光辉,男,1981年11月出生,硕士,给排水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城镇水务事业群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光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王光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黄绵松,男,1984年8月出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事业部技术经理、公司生态环境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智慧环保事业部总经理,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四届北京市政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绵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黄绵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省太原市城南污水厂水质
提升BOT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山西省太原市城南污水厂水质提升BO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将通过BOT(建造-运营-移交)方式实施,设计总规模20万吨/日,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21,630万元(最终以政府方审核金额为准,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
● 风险提示:污水处理服务费存在回收不及时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山西省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山西省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规模20万吨/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31号)。
根据山西省“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相关部署,为满足山西省太原市污水处理提标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首创”)拟以BOT方式投资太原市城南污水厂水质提升项目,将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中CODcr、氨氮、总磷三项指标由地表水V类标准提升至地表水Ⅲ类标准。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山西省太原市城南污水厂水质提升BOT项目的议案》,同意太原首创以BOT方式投资太原市城南污水厂水质提升项目,将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中CODcr、氨氮、总磷三项指标由地表水V类标准提升至地表水Ⅲ类标准,提标规模20万吨/日,总投资21,630万元。同意公司向太原首创增加注册资本金4,056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其93.75%股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太原市城南污水厂现状工艺进行提标改造,规模20万吨/日,项目总投资21,630万元,其中: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5,886万元。本项目建设期0.5年,运营期14.5年。本项目属地为山西省太原市,是公司重要投资区域。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太原市河东中部区域市政污水,进水水质稳定,提标改造技术路线成熟。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100012187482Y
成立时间:2019年3月25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新建路85号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管理、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城乡管理的统一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太原市节约用水和再生水利用、城市污水和再生水的使用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供节水行政执法工作。
(二)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名称: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681908777G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7日
法定代表人:苏鹏
注册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南路嘉节村村东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的研发、设计、咨询及设备安装。
截至2024年末,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0,921万元,净资产15,02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1,002万元,净利润1,23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6,211万元,净资产15,805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5,405万元,净利润785万元。
太原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01004057509262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19,243万元
注册地址:太原市学府街114号
主要职责:作为太原市城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太原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泵站、市政池渠、截污及排水管网等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监管5个污水处理、1个再生水、1个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太原市城乡管理局(甲方)和太原首创(乙方)签署《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1. 项目运作模式:BOT模式。
2. 合作内容及项目规模:规模20万吨/日污水厂水质提升项目,将出水水质标准中CODcr、氨氮、总磷三项指标由地表V类水标准提升至地表Ш类水标准,其他指标按照《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11年签署,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执行。主要进出水水质指标如下:
3. 项目投资额:21,630万元,最终以政府方审核金额为准。
4. 商业运营:项目完工后进入观察期,观察期内连续10日出水水质经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检测达到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出水水质标准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书面确认水质提升完成。
5. 项目回报机制:调整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6. 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与支付方式:按月结算并支付。
7. 过渡期及过渡期付费:水质提升完成次日起至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三》明确最终水质提升后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前为过渡期间。过渡期按暂定水价的70%付费,最终按确认的水价付费并对过渡期水费多退少补,过渡期最长为项目公司提交本次水质提升新增资本性支出及新增经营成本的完整审核资料后两年。
8. 水价调整: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政府方对水质提升实际新增资本性支出及新增经营成本进行审核,并按协议约定的最终价格测算边界条件,确定水质提升后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周期性调价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执行,水价每两年调整一次,调价因素包括电价、人工、利率、税率、CPI等。
9. 污泥运输与处置: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执行,政府方负责污泥运输、处置。
10. 期末资产移交: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所有权利及有关文件资料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存量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收益率符合公司标准,所属地属于公司重点投资区域。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太原首创盈利能力和收益水平。本次提标改造项目有助于促进公司与太原市政府的良好合作,助力后续在区域内拓展项目,持续提高公司在太原地区影响力,强化首创品牌优势。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主要风险为:污水处理服务费存在回收不及时的风险。
解决方案:政府方同意将污水处理服务费按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后续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将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按期完成工程实施,及时完成工程投资和新增运营成本审核确认,保障污水处理服务费及时回收。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
工程PPP项目协商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提前终止标的名称: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
● 风险提示:提前终止相关的补偿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回收存在风险。
一、项目概述
2015年4月,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90)。
2015年8月,公司与茂名市电白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签订《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协议”)。2015年12月,项目正式开工,2020年12月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项目未批准正式商业运营。近日,鉴于项目未达投资预期及政府方发函提出终止项目合同,公司与茂名市电白区政府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项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协商提前终止补偿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本项目,提前终止补偿金155,423.43万元(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融资成本8,788.31万元(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计164,211.74万元。
二、终止原因及签署协议的情况
因项目未达到投资预期,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提出与公司协商提前终止本项目,公司同意与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协商终止本项目。公司与茂名市电白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茂名首创”)拟签署《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提前终止协议》及《合资经营协议》解除确认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特许协议等相关协议解除,协议项下的各方权利义务不再履行。
2. 建管中心总支付款项包含提前终止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金额155,423.43万元和茂名首创实际运营期间支付的融资成本8,788.31万元,两者合计为164,211.74万元。
3. 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管中心向茂名首创支付20,000万元,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50,000万元,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50,000万元,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44,212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进入正式商业运营,提前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项目的退出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情况与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本项目提前终止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收益水平和经营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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