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79 公司简称:新泉股份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山西晋中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山西省晋中市投资设立晋中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将持有晋中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在山西晋中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泉美国控股在美国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新泉的全资子公司Xinquan US LLC(以下简称“新泉美国控股”)以自有资金在美国肯塔基州投资设立新泉(肯塔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称“新泉(肯塔基)”)。新泉(肯塔基)的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
投资完成后,新泉美国控股持有新泉(肯塔基)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泉美国控股在美国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美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8日(星期四)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1日(星期四) 至09月1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inquantzb@xinquan.cn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8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18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8日(星期四) 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唐志华先生
独立董事: 冯巧根先生
董事会秘书: 高海龙先生
财务总监: 李新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18日(星期四)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1日(星期四) 至09月1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inquantzb@xinquan.cn向公司提问,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陈学谦
2、联系电话:0519-85122303
3、邮箱:xinquantzb@xinqua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939,096.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167,86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771,233.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47.5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147.58万元已于2021年3月4日完成置换);2021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9,782.65万元;2022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759.23万元;2023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456.82万元;2024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77.26万元;2025年1-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75.32万元(含部分利息)已对承诺投资项目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账户已作注销。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1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发行总额1,16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99,675.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8,900,324.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7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04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775.6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79.25万元已于2023年9月14日完成置换);2024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343.83万元;2025年1-6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85.89万元(含部分利息)已对承诺投资项目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账户已作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1、2020年12月28日和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2023年8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合肥新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8,900,324.88元,与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合计的差额部分为部分发行费用。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375.32万元,实际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285.89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71,475,809.00元,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1,475,809.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2月22日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15号《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22日止,募集资金实际已置换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147.58万元已于2021年3月4日完成置换。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300,208,251.34元,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8,792,538.4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15,712.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8月23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3年9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ZA15099号《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98,792,538.4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415,712.85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00,208,251.34元,已于2023年9月14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和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1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上述融资后的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其它内容及相关附件。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山西晋中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全资子公司名称:晋中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即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山西省晋中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晋中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西晋中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晋中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五)经营范围:汽车饰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六)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七)子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对股东负责;管理层人员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具体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等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应对风险的措施
1、公司将指定人员积极跟进办理该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2、公司将利用自身经营及管理优势,促使其规范运作和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泉美国控股在美国投资
设立下属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新泉(肯塔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 注册资本:5万美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境外所处国家及地区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新泉的全资子公司Xinquan US LLC(以下简称“新泉美国控股”)拟以自有资金在美国肯塔基州投资设立新泉(肯塔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以下简称“新泉(肯塔基)”)。新泉(肯塔基)的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
投资完成后,新泉美国控股持有新泉(肯塔基)100%股权。
(二)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泉美国控股在美国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新泉(肯塔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肯塔基州路易维尔市(具体地址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四)注册资本:5万美元
(五)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六)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新泉美国控股以自有资金出资,新泉美国控股持股100%。
(七)机构和人员:该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等按当地法规要求设置并由公司委派。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更好的服务公司客户,拓展海外市场;有助于公司把握汽车产业国际领域内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有助于保持和不断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对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在美国设立公司后,受到中国、美国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涉及生产汽车零部件产品所需进口原材料、产品市场需求等,可能会存在因汇率波动导致的生产成本波动风险、或者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等风险。对此,公司将充分运用美国当地资源,加强对所在地市场、产业政策、市场规则的研究,严控风险,努力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新泉股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张朱华先生、李卓儒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安排变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唐胤先生接替李卓儒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朱华先生和唐胤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胤
唐胤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唐胤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最近三年,唐胤先生未持有和买卖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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