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号)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6,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08,2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9,113,005.2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126,994.80元。2020年9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JNA502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72,663,582.49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24,677,953.47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3,058,381.30元,其中,本报告期收入净额为194,447.47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659,837.43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4,861,956.18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861,956.18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4,307,8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389,830.6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10,146.80元。2023年8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JNAA5B01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681,031,283.03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218,498,081.21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1,868,762.67元,其中,本报告期收入净额为12,298,251.3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40,447,626.44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2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447,626.4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1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已将上述项目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8日注销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分行、中信银行青岛麦岛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账户管理。该协议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期末余额不含授权范围内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620,000,000.00元。
2、期末余额不含授权范围内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500,000,000.0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半年度)
附件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半年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75,398,331.06 元,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9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5,398,331.06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50296)。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转出金额10,929,230.67元,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转出金额164,469,100.39元完成上述置换。
2、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涉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情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该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授权范围内实际使用的42,000万元人民币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授权范围内实际使用的120,000万元人民币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目前存续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根据上述授权正在使用中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000万元。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正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需求时,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公司无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以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20,000,000.00元人民币,购买产品均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的保本类产品,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在额度授权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赎回相应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以下简称“航空胎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0万条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及200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泰国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已将航空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55.0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泰国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4.2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9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已注销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西班牙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 “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及“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即“森麒麟(摩洛哥)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5年半年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半年度)
附件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半年度)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5年半年度)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秦龙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函》。伴随2025年度摩洛哥智能工厂的大规模放量、持续发力国际一线车企高端配套,公司未来发展可期,正在稳步向“创世界一流轮胎品牌,做世界一流轮胎企业”愿景迈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长期信心、财务状况展望、股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量,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秦龙先生就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发出提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进行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就上述提议进行了认真研讨,制定了具体利润分配预案,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655,309.50元;2025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口径)资本公积余额为4,591,591,961.34元,未分配利润为7,071,442,755.4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4,625,375.03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1,035,775,908股,若以此总股本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732,772.40元(含税)。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提案2.00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并提供能够让公司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身份的文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 8: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倩
(2)联系电话:0532-68968612
(3)传真:0532-68968683
(4)邮箱:zhengquan@senturytire.com
(5)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4
2、投票简称:麒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事项,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5年6月30日实施完毕。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秦龙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长期信心、财务状况展望、股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量,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秦龙先生提议,在2025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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