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个旧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在个旧市冲坡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5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终止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个旧市人民政府协商解除以上合同关系,终止丰元锂能与个旧市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解除协议,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终止对外投资涉及的项目公司注销、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备案撤销等相关事项。
三、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原因
自与合作方签署相关投资协议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与合作方进行了持续性沟通与讨论。但由于政策环境等因素变化,公司未能办理完成项目前期审批手续,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且该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较小,后续未有资金持续投入。为有效控制对外投资风险,合理调配资金,切实维护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终止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四、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是经公司综合考虑战略发展规划、政策环境变化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等因素后,与合作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截至目前,上述项目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B座28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1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9月25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王成武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后,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37,985,714.58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22,534.48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2)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6,008,249.06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985,714.58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82,347.54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61%。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8日和2025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枣庄银行台儿庄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枣庄银行台儿庄支行签订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山东丰元汇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汇能”) 与枣庄银行台儿庄支行签订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4,95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时,丰元锂能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丰元锂能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丰元锂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在不改变新增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400,000万元基础上,将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含新设或新合并)未使用部分担保额度5,000万元调剂给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含新设或新合并)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至95,000万元。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0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广汇路521号
4、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5、注册资本:122,400万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经查询,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丰元汇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丰元汇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3月04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玉山西路6号
4、法定代表人:万福信
5、注册资本:64,08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62.55%股权,枣庄丰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7.45%股权。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经查询,山东丰元汇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对丰元锂能担保事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4、债权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儿庄支行
5、担保额度:伍仟万元整
6、担保范围:
本最高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 保证额度有效期:
(1)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08月22日至2026年08月19日止。
(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保证方式:
(1)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
(2)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的,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依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该展期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对丰元汇能担保事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山东丰元汇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4、债权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儿庄支行
5、担保额度:肆仟玖佰伍拾万元整
6、担保范围:
本最高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额度有效期:
(1)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08月20日至2028年03月31日止。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保证方式:
(1)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
(2)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的,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依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该展期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89,950万元(含上述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5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个旧市人民政府协商解除合同关系,终止丰元锂能在个旧市冲坡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5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解除协议,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终止对外投资涉及的项目公司注销、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备案撤销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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